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5〕1号)政策要求,加快建设并形成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支撑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与生态繁荣,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和遴选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要经营地在东莞市的企事业单位,在信用方面无不良记录。申报案例为已建或在建的项目。申报对象可同时申报多个申报案例。案例涉及多家单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申报范围
依据《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和数据标注优秀案例的通知》,开展东莞市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和遴选工作。征集范围包括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商贸流通、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按照数据集的使用性质,申报类型可分为通用数据集、行业数据集、场景数据集等。
(三)数据集要求
数据集可由结构化数据、文本、视频、音频、图像等单一模态或多种模态组合构成。申报的数据集应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可供人工智能开发和训练,并支持业务应用场景落地。数据集应具备定期更新机制,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合规相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
请各申请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东莞市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申报表(见附件,需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及可编辑word版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复印件
5.如提交材料人员非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企业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委托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6.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包括DCMM、DSMM、应用场景、建设成效和申报表内容涉及的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需标注规范名称)。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17:30。
1.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guide/75477db3-7acf-4386-8265-3da8238a1bb3),进入该事项页面,点击“申报入口”进行办理;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东莞市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征集遴选”,点击“申报入口”进行办理。
2.线下申报
申报单位可选择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窗口现场办理,由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企业可提前登录“i莞家”公众号/小程序/app-选择“预约办事”-选择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惠企服务(政策兑现)—选择办事时间预约办理。
(二)遴选流程
1.形式审查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下称“市政务和数据局”)对企事业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2.专家评审
市政务和数据局组织技术和行业专家成立评审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开展技术检测(可远程或现场实施)和行业应用评审,综合遴选高质量人工智能数据集。
3.结果公示
市政务和数据局将审议通过的遴选结果,在官方渠道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申报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
4.宣传推广
市政务和数据局对通过遴选的高质量数据集项目进行发布,并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相关优秀案例评选。
四、联系方式
(一)关于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问题
受理科室:市政务和数据局数字化发展科;
联 系 人:贾小姐、孙小姐;
联系电话:0769 -22999770、0769-22835711。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东莞市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申报表(模板)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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