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11”“双12”的到来,不少商家会进行集中促销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和集中促销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月29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双11”“双12”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选择预售商品,留心先涨后降套路,谨防网红直播套路,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维权。
了解预售活动规则,理性选择预售商品
“双11”“双12”活动期间,不少商家会推出各种预售商品活动。预售商品是指提前发布的商品,卖家本身没有库存或者库存量不足,不能立即发货的,一般会通过给予买家一定的优惠促销。消费者在选择此类商品时,要了解平台预售活动的规则,分清楚支付的究竟是“订金”还是“定金”,仔细阅读消费协议的内容,知晓未能如期支付尾款将要承担的责任,避免因盲目缴纳定金而使自己在经济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选择正规平台,留心先涨后降套路
消费者在网购时要选择信誉良好、进货渠道正规的购物平台,可以从信誉度、产品详情、成交记录、购物评价等多方面进行查看。网购集中促销期间,电商平台会采取购物津贴、优惠券、打折、店铺红包、满减红包、奖励红包等方式来吸引消费者。商家促销手段五花八门,部分商家会在活动前先抬高商品原价然后再优惠,造成降价幅度较大的假象,此类虚假折扣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要高。对此,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注意价格比对,保持清醒头脑,避免落入打折的陷阱之中。
谨防网红直播套路,认准产品质量
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网红经济”备受年轻一代青睐,随着直播风口的到来,众多带货能力强的网红也迎来了发展新纪元。不少对网红带有“粉丝滤镜”的消费者在直播间所渲染的“秒杀”“抢购”等氛围可能会受影响导致冲动消费,从而忽视产品本身的购买意义。消费者切勿盲目跟风,应该从自身需求、产品质量等方面,多方面考量是否需要购买产品。
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惠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双11”“双12”网络促销期间,各类消费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先与商家沟通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等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惠报全媒体记者香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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