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法学教授以一己之力捍卫电动车合规?真相来了

南方+  2024-11-23 13:12

近日,一段深圳市盐田区法院的庭审录像在网络上流传,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录像被自媒体切片传播,在抖音、视频号等平台上引起广泛关注。

庭审录像显示,该案的原告是王勇,被告是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王勇因在深圳限行路段上驾驶摩托车,被交警处以2000元罚款,并扣押摩托车7天。而王勇认为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等原因,所以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录像中,王勇独自出庭应诉,熟练运用法律条文,与被告方四名出庭人员展开激烈辩论,尤其是针对深圳禁摩令是否合法进行了争论。然而网络上大量自媒体称,王勇在该案中胜诉,并称“深大法学教授以一己之力捍卫电动车合规”“一个人改变一座城,王勇胜诉后,深圳将迎来大变化”,事实真的如此吗?

庭审时间为三年多前

不少自媒体称该案发生在2024年11月,或称该案庭审时间是“近日”。而在完整庭审录像中,法院确认王勇骑摩托车被罚的时间是2020年9月,庭审时间是2021年3月,距今已有三年多时间。

庭审录像截图

庭审录像截图

庭审中播放的执法记录仪视频,王勇称自己是“信息学院的老师”

庭审中播放的执法记录仪视频,王勇称自己是“信息学院的老师”

南方+记者发现,该案的庭审录像最初是审判当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随后录像发布在庭审公开网的直播回顾栏目里。该案庭审录像在2021至2023年已先后被传播和讨论过多次,近期因部分自媒体重新制作并发布相关片段,才又在网上引起关注。

庭审时间为2021年3月

庭审时间为2021年3月

王勇并非法学教授

王勇在庭审过程中熟练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于是不少自媒体称,王勇的身份是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或深圳法学教授。

11月22日,南方+记者致电深圳大学法学院求证,工作人员称,庭审原告王勇并非该学院的教职工。

南方+记者留意到,庭审时,法庭曾播放了交警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视频中王勇对交警称,其是“信息学院的老师”。深圳有一所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记者浏览该院的官网发现,该院并没有设置法学系或法学院。

王勇胜诉了?

大量自媒体在传播庭审录像时称,王勇在该案中胜诉。

南方+记者发现,该案并未当庭宣判。没有任何权威信息显示王勇在该案中胜诉。

类似案例的判决文书截图

类似案例的判决文书截图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了近期盐田区法院审理的多个类似行政诉讼案件,判决书显示,法院均驳回了在限行道路上驾驶摩托者的相关主张,判决交警部门胜诉。

深圳“禁摩令”仍在施行

网络传言称,王勇凭一己之力改变了深圳的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才得以合法上路。实际上,王勇的案件和电动自行车没有关系,王勇系在限行道路上驾驶摩托车被罚,摩托车是机动车,而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

深圳“禁摩令”

深圳“禁摩令”

此外,深圳的禁摩令至今仍在施行,并没有因王勇起诉交警部门发生变化。

南方+记者 张笛扬

编辑 张梦圆
校对 何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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