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捕猎这些鸟涉嫌违法犯罪。”
“那你为什么会和朋友讨论研究鹤山公安发布的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传知识?”
近日,鹤山市公安局治安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查获鸟类野生保护动物死体13只,捕鸟网等工具一批……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却与民警玩起了“心思”。
男子猎捕野生保护鸟类被鹤山公安抓获。鹤山公安供图
男子猎捕野生保护鸟类被鹤山公安抓获。鹤山公安供图
日前,鹤山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网上兜售保护野生动物鸟只。
接到举报后,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共和派出所根据线索迅速展开缜密侦查。
当日,民警分别在共和镇一住宅和某养殖场内,将嫌疑人郑某(男,31岁)、刁某(男,56 岁)抓获。
现场,民警查获丘鹬、领角鸮、夜鹰等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冻体4只,夜鹭、珠颈斑鸠、白腰草鹬、乌鸫等鸟类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冻体8只,和正被郑某宰杀的夜游鸟(夜鹭)1只。
据了解,夜游鸟又名为夜鹭,中型禽类,头顶至背为黑绿色,枕部批有2-3枚长带状白色饰羽,喜夜间结群出没,为国家保护动物。
郑某多次与朋友讨论研究野生动物保护普法知识。鹤山公安供图
郑某多次与朋友讨论研究野生动物保护普法知识。鹤山公安供图
虽然被民警抓了个正着,但为了逃避法律法规追究,郑某却动起了歪脑筋,坚称“不知道该捕猎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拒不认罪。
然而,民警很快就发现,其通过微信和朋友多次讨论研究鹤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涉野生动物案例普法宣传。
明知猎捕、买卖、食用保护野生动物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郑某仍心存侥幸,在铁证面前,其再也无法辩驳。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采购捕鸟网等工具,从今年9月起联同刁某在养殖场后山精心布置,接连捕杀保护野生动物夜游鸟等13只。
除了留自食用外,郑某还通过社交平台将捕获的保护野生动物鸟只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和刁某已被鹤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鹤山警方
不管是出于爱好还是以食用、盈利为目的非法猎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以身试法,触犯“红线”。
南方+记者 任龙
通讯员 冯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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