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执法,累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27家,立案查处8宗,现场查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54台,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检查组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及CCC认证证书真伪、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查销售非标车辆及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车辆、认证不一致及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执法人员依法采取立案查处、查扣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强化执法震慑的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开展普法宣传,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宣贯《产品质量法》及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 17761-2024)等法律标准,详细解读防篡改设计、北斗定位等新要求。特别提醒经营者,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设3个月销售过渡期至11月30日,督促其合理进货、清理库存,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进货查验和追溯体系,严格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严把产品“质量关”。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筑牢群众安全出行防线。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