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笔钱不能直接分配,承包方还欠着工人们300多万元工资呢!”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马某眉头紧锁,焦急地向执行法官说道。
马某是梅州某建设项目的分包人。2025年1月,该项目承包方广东某工程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账户内900多万元被梅江法院依法冻结扣划。在案款分配即将分配之际,马某递交了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称被扣划的资金来自该项目的监管账户,请求优先用于支付109名工人工资。
然而,所扣划的资金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款,工人们不属于该纠纷的利害关系人,按照法律规定,其提出异议不属于受理范围。而且,工人们尚未通过法律途径,确定与被执行人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尚未确定工资金额,无法直接参与案款分配。
“工人们被拖欠工资已有一年,再等下去,不仅工人们的生计会面临困难,还可能因长期等待引发群体性事件。”执行法官敏锐地捕捉到,这份看起来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申请书,背后存在着重大风险隐患,不能简单驳回了事。
在仔细分析研判案情后,执行部门认为,必须暂停案款分配,先通过法律途径,将工人们的合法权益确定下来。执行部门将情况汇报给党组,并向当地人社局请求协助。当地人社局迅速介入,核实确认了109名工人的身份、劳务关系和工资金额,为后续诉讼铺平了道路。
4月2日,工人们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递到法院。梅江法院启动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高效衔接机制:诉讼服务中心为工人们开通“绿色通道”,引导工人们采用“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程序,并对起诉材料立即审查、快速立案;紧接着,审判流程迅速推进,在被告方缺席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严格审查证据,在一个月内作出了判决;随着判决书的正式生效,工人们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广东某工程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负有先行清偿工人工资的义务,法院对109名工人的工资债权进行了优先分配发放。
“执行款发下来啦!”6月19日,一个让马某和工友们振奋的消息传来:合计384万多元的工人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从“一案”化解到制度“清源”
109名工人“忧薪”事的成功化解,并非一次偶然的“特事特办”,而是梅江法院落实《梅州法院关于推进风险隐患“新案随清”的若干规定》,将涉诉风险隐患源头治理贯穿于办案全流程的生动实践。
《规定》所强调的“新案随清”,核心在于转变理念,推动风险治理从被动应对、集中攻坚向主动预防、常态化解延伸。它要求办案人员不仅要关注个案审理的公正,还要敏锐洞察到案件背后可能潜藏的社会风险和民生痛点,力求在诉讼早期阶段介入、疏导、化解,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患”的目标。
2025年以来,梅江法院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质效显著提升,上诉率同比下降2.46个百分点,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超过50%,涉群体性案件数量同比减少一半以上。通过风险预警“向前一步”、部门协同“联动解纷”、流程衔接“全程加速”,更多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前端,避免了风险累积和程序空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南方+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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