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广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广东检察工作报告中有哪些珠海元素?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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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珠海驾车冲撞行人等重大案件。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从严从快批捕、起诉“11·11”驾车冲撞行人案,被告人樊某某被依法判处死刑并当庭认罪悔罪,充分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恶性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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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各市检察院在市委领导下,设立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及时回应企业法治需求。
2024年9月,经珠海市委、市政府批准,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联合设立珠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服务中心。该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中有关营商环境监督服务职能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市涉营商环境监督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转办、协调、跟踪、监督等工作,由市检察院代行日常运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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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案件965件,督促修复水域2433亩,清理固体废物9.5万吨。
2024年4月,最高检决定对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问题以事立案,并成立专案组一体推进案件办理。珠海市检察机关聚焦船舶污染、农业养殖、河湖“四乱”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立案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船舶污染、养殖尾水治理专案工作获最高检高度肯定。助力整治异地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牵头组织召开立法调研会,提出增设专章规定防范打击异地倾倒固废的立法建议,获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参与办理的罗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立案监督案获评全国、全省“十佳立案监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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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
2022年10月,易某某携带大量龟类动物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进境时被海关查获,其中1760只巴西红耳彩龟属外来入侵物种。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及时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以来,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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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粤闽桂琼4省20市共建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联盟,相关经验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上向全球展示。
2024年4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中华白海豚保护工作研讨会”在珠海召开。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四省(区)二十个市的检察机关,成立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联盟。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制作的中英双语视频《中华白海豚》走进《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中国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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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与港澳司法交流和跨省域检察协作,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检察实践项目”创建活动。
2024年4月30日,经省检察院验收评审,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涉港澳跨境金融犯罪问题研究”项目被评定为“十佳项目”,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大湾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研究”项目被评定为“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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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对广东在海外的华人华侨法治宣传,讲好广东检察故事。
2024年7月5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栏目联合开展第95期“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全方位报道珠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履职成效。该活动的直播视频观看量突破930万,图文直播阅读量2704万,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创涉外法治内容直播和同步开展境外传播两个“第一”,创历年来最高检新媒体视频直播观看量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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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
2024年5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共同实施未成年人守护成长计划,为在珠海市育德学校接受矫正教育的每一位罪错未成年人配备一对一检察官守护成长导师,相关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对涉及严重刑事犯罪的,坚持“宽容不纵容”,2024年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52人,对罪行较轻的不起诉20人、附条件不起诉30人,开展跟踪帮教和精准评估28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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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三级检察长持续带头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探索驻校检察官工作室、检察官每月进校园等方法,用法治之光照亮学生快乐求学、健康成长之路。
2024年10月14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受聘为珠海市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以“崇法尊法 做与法治共成长的新时代追梦人”为题,为全校师生们讲授法治课程。目前,全市共有125名检察官兼任181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市检察院还针对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印发工作通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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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案,用严守法律向家暴说“不”。
珠海市检察机关办理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公诉案。王某甲长期对前妻王某乙实施殴打、辱骂等暴力行为。2023年10月,经王某乙申请,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某甲对王某乙实施跟踪、骚扰及殴打、威胁等行为。2023年11月至12月,王某甲继续跟踪、骚扰、威胁、殴打王某乙,经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训诫、处罚后仍不悔改,社会影响恶劣。2024年3月,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提起公诉,王某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彰显了反对家庭暴力的鲜明法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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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办案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三级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涉法涉诉案件3517件。
珠海市检察机关把检察室作为检察职能下沉基层的重要载体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环节的实践落脚点,高标准建设9个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通过开展“周三走近您”系列走访活动,及时发现、化解社区百姓的矛盾隐患。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来信等5357批6234人次,全市检察长接访114批526人,院领导包案办理案件10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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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2024年4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检察官在身边”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16场次,覆盖全市24个镇街,近26.2万人次参加或收看,相关工作获评全省优秀普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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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7家检察研究基地。
2024年1月28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举办了首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基地”授牌仪式,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入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走私犯罪检察研究基地。2024年9月26日,《中国刑事法杂志》《检察工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走私犯罪检察研究基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主题为“以走私犯罪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共1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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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为契机,研发法律监督模型237个,向全国推广55个,通过模型监督成案4718件。
珠海市检察机关以“数字检察”小切口撬动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大变局,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大数据监督案件192件,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模型推广优胜提名检察院”。
2024年,珠海市检察机关共有26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2篇法律文书入选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年度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个集体、73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人才”“检察业务信息化人才”“检务保障工作人才”“案件流程监控能手型人才”、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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