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深圳金斯达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虚列研发费用偷税案件。该公司通过在研发费用中虚列黄金材料支出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稽查部门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618.1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案件源于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该公司研发投入巨大,远超同行业正常水平。检查人员比对了企业申报数据、财务资料、进销存数据等,发现该公司在检查所属期内“研发费用——直接材料”科目中有列支金额8000余万元的黄金投入,既没有对应的成品产出,也没有相应的废料回收等记录。
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辩称8000余万元黄金因提纯原因已损耗,但检查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曾委托两家黄金提纯机构进行提纯服务,反馈结果显示提纯损耗极低,与企业声称的巨额损耗明显不符。
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有多个研发项目存在用金疑点,不光是未找到企业研发成品、研发废料的相关记录,部分项目在研发过程中未有使用黄金的流程。结合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项目鉴定结果,稽查局最终查实该公司有17个研发项目存在虚列黄金材料支出、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问题。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行为。
张某在检查人员出具的各项证据面前,仍然拒绝承认相关违法事实,且无法给出合理理由。但在确凿证据面前,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无所遁形,终究难逃法律惩处。
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列经营成本支出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常态化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方+记者 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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