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案件审理如何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佛山法官这样答题

佛山中院 2025-05-09 18:33

5月9日,佛山中院聚焦“治罪与治理”这一主题,举办第七期法官论坛。佛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超出席论坛,佛山中院全体法官参加,论坛以视频形式开到各区法院。

主讲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三级高级法官、刑一庭庭长路红青以《治罪与治理:轻罪案件审理如何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为题,从得与失两个方面论述了当前轻罪治理的必要性,并结合佛山法院审理的各类轻罪案例分析,深入浅出明晰了轻罪案件审理的理念与思路。“轻罪案件虽是多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但案小人不少,案小事不小,案件背后关涉天理、国法和人情,更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息息相关。研究轻罪治理问题,融合实体与程序、法律与政策、立法司法与执法为一体,可以更好地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最大限度释放法律善意,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

“面对存在被害人的案件,如何平衡治罪和治理?”“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恢复性司法我们如何能做得更多?”“如何平衡个案的处理及统一裁判标准之间的关系?”论坛现场,来自各审判领域的法官们展开了热烈讨论。

“轻罪案件审理看似‘小切口’,却承载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命题’。”佛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道永在总结中要求,面对犯罪结构轻罪化的时代课题,佛山法官既要坚守法治底线,又要善用司法智慧,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抓前端、治未病”的治理思维,让司法裁判既彰显法治力度,又传递司法温度,让司法裁判不仅是惩罚的“终点”,更成为修复社会关系、预防矛盾升级的“起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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