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升放气球!涉及顺德5个镇街

作者 李欣 2025-05-03 18:06

日前,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公开发布《关于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气球的通告》(下称《通告》),指出为进一步加强该区升放气球活动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对乐从镇全辖区,以及陈村镇、北滘镇、龙江镇、勒流街道部分村(社区)纳入佛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区域内禁止升放气球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通告》明确,在佛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以外升放气球活动,须经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升放系留气球应分别提前5日和2日向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升放气球活动主办单位(个人)和升放气球实施单位,是升放气球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升放气球实施单位应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升放气球活动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值守,遇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升放气球活动、无资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未经审批许可升放气球、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等,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对升放气球活动主办单位(个人)和升放气球实施单位予以相应处罚,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气球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航空飞行安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中国气象局《升放气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升放气球活动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气球。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升放气球管理要求的通告》(佛府〔2022〕7号),我区乐从镇全辖区,陈村镇所辖潭洲、大都、绀现、庄头和仙涌5个村,北滘镇所辖黄龙、马龙、莘村、水口、上僚、西滘和高村共7个村,龙江镇所辖仙塘、世埠、东涌、坦西、龙江、西溪和集北共7个村(社区),勒流街道所辖勒北、东风、勒流、大晚、光大、新明、江村、上涌、黄连、江义、扶闾和稔海共12个村(社区)为佛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在依法划设的佛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升放气球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在佛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以外升放气球活动,须经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升放系留气球应分别提前5日和2日向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通过线上渠道向我局申请“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手续。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地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12440606007055848A4440142006000)。

三、升放气球活动主办单位(个人)和升放气球实施单位是升放气球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升放气球实施单位应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升放气球主办单位(个人)不得雇请无《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升放。

四、经审批许可的升放气球活动,升放气球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升放气球活动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值守,遇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五、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升放气球活动、无资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未经审批许可升放气球、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等,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对升放气球活动主办单位(个人)和升放气球实施单位予以相应处罚,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升放气球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联系电话:0757-22333013),为社会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注:本通告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不包括热气球、系留式观光气球等载人气球。)

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

2025年5月1日

采写:南方+记者 李欣

编辑 梁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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