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官宣:即日起,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南方都市报  2026-02-19 21:49

2月19日,浙江“湖州发布”发文称,即日起全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广大市民朋友:

截至2月18日,全市24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均已完成证、货回收工作,湖州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2月10日至2月18日)已经结束,现已进入全域禁止销售时段。

若发现湖州市范围内存在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请大家第一时间联系应急管理或综合执法部门,也可以通过电话或安全生产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依法从严查处。

非法销售举报电话:

可以拨打110、12345或12350,也可以直接拨打属地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吴兴区:0572-2552211

南浔区:0572-3029660

德清县:0572-8062989

长兴县:0572-6256866

安吉县:0572-5668000

南太湖新区:0572-2668612

湖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9日

编辑 吴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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