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消委会”)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坚守“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及时受理、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发布各类消费提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同时积极拓展消费投诉路径,接收消费投诉。
具体如下
一、
投诉基本情况
01
消费投诉性质分布情况
按照受理投诉性质划分,2025年第一季度排名前五的问题如下:
表1:投诉问题性质分类情况表
与去年同期相比,质量、虚假宣传和售后服务问题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反映产品货不对板、服务效果差、商家虚假发货等问题。
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主要集中在家具、电器等领域;合同问题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领域;虚假宣传主要集中在家具、房屋及建材、美容美发等领域。
02
消费投诉商品服务类别分布情况
在受理的投诉中,商品类投诉659件,同比上升43.57%,占受理量的64.3%;服务类投诉347件,同比上升45.19%,占受理量的33.8%;其他类投诉为19件,占投诉受理量的1.9%。2025年第一季度商品类投诉排名靠前的类别如下:
表2:商品类投诉情况表
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投诉量同比增幅较大。在日用商品类别中,家具(163件)占比最大;在家用电子电器类别中,家用小电器产品(65件)占比最高;其他类别分别为装修建材(65件)、服装(54件),食品(50件)、合计占商品类投诉量的60.24%。服装类投诉主要反映服装有瑕疵、货不对板、降价补差等问题。
2025年第一季度服务类投诉排名前五的类别如下:
表3:服务类别投诉情况表
在服务类投诉中,销售服务纠纷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与网购商家收款不发货、货不对板等纠纷相关。其次,结合部分企业经营不善、关门停业等,致使教育培训类纠纷增长幅度大。此外,在二级分类中,各类别占比最大的分别是:培训(67件)、美容美发(50件)、餐饮服务(34件)、社会服务(29件)、健身(23件)合计占服务类投诉的58.5%,颇受关注。
二、
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分析
网购不发货问题引关注
在网购业态日益多元的当下,网络直播、短视频带货等新兴购物模式,为消费者带来便捷购物体验的同时,也滋生了诸多棘手问题,网购不发货现象便是其中焦点。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分析,主要包括:一是异地签收问题,消费者未收到货,物流信息却显示异地签收,联系商家但商家未予答复;二是卷款失联问题,商家收款后拒不发货,消费者想要申请售后退款却发现商家卷款失联;三是网购商品质量差,尤其是从一些不知名网店购入的商品,到手后往往与宣传大相径庭,质量堪忧,完全无法满足消费者的使用需求。
典型案例:汪女士于1月7日下午通过网购平台下单六盒榴莲。因其此前多次购买该商品,此次因价格优惠而下单,且在下单前还通过私信向商家确认优惠情况,并特别提出确保品质的要求。然而,当晚汪女士发现其他订单均已发货,唯独此订单未发货。随后,平台告知汪女士,该订单因缺货将作退款处理。佛山消委会介入调解后认为,在消费者明确对优惠真实性提出疑问的情况下,商家依然接受订单,却未及时将缺货等相关情况通知消费者,致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完成支付。商家的行为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最终,经佛山消委会调解,双方就退款问题达成一致。
消委观点:佛山消委会及时总结提炼相关案情,通过发布消费警示等多形式开展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网络购物风险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消费者在购物时选择正规平台和商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权。同时,提示平台加强对进驻商家管理,提高准入门槛,营造合法、有序的小程序、跳转链接购物平台环境。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平台管理,采取促使限制非正常经营的商家等,源头切断此类无消费保障的线上经营行为;加强登记监管工作联动,防范使用虚假经营场所登记,同时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者依法进行信用信息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培训服务纠纷需警惕
培训服务纠纷涉及群体多,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归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预付式消费问题,早教培训教育机构收取消费者预付费用后,有计划地关门停业、店铺易主,导致家长的预付课时费无法退还;二是短视频培训问题,消费者多为中老年人群体,反映部分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课程质量低下、退款难等问题,而经营者遍布在全国各地,往往维权难度较大;三是诱导贷款问题,培训机构诱使学员办理培训贷款,通过贷款分期支付培训费和学费,但当消费者需要退课退款时,却发现退费退不成,还要还贷款。培训服务纠纷反映出培训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原因包括机构经营不善、缺乏监管、虚假宣传,贷款机构审核宽松及消费者防范和金融知识不足等。
典型案例:佛山消委会接到胡阿姨咨询求助。她通过某社交平台了解到某机构宣传的短视频培训课程,该机构宣称“包教包会”。胡阿姨支付1400元购买了基础课程,但两周后发现培训效果与宣传不符,无法学到知识。咨询“授课老师”时,对方推荐她参加更高阶课程,胡阿姨又支付2500元升级。随着课程深入,胡阿姨意识到可能遭遇陷阱。整个交易过程中,该机构未与胡阿姨签订正规合同,也未提供有效发票。胡阿姨联系“授课老师”要求退款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佛山消委会查看支付记录,发现收款方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及河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指引胡阿姨向收款方当地相关部门尽快投诉。
消委观点:针对短视频及网贷培训问题,佛山消委会多次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看待宣传,警惕营销话术。在接受服务前,建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机构资质,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良好的正规培训机构,警惕“培训贷”“消费贷”套路。同时,针对培训纠纷中经营者跑路、停业等问题,建议经营者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要求,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时,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决定停业或迁移服务场所时,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妥善处理预付款退还等事宜。此外,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也应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金融知识水平,避免陷入不良培训机构的陷阱。
产品使用效果与消费风险需重视
在追求美好生活的道路上,消费者通过各类产品和服务来提升生活品质,却也面临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风险。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调理服务效果不佳,消费者购买的调理服务未能达到商家承诺的效果,退款困难。二是化妆品效果不符,消费者购买的化妆品实际效果与宣传不符,甚至存在质量问题。三是引流问题,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引导消费者私下交易,消费者被诱导购买产品后发现质量问题要求退款,却被商家不存在交易关系为由拒绝。
典型案例:刘先生在某中医馆购买了20天综合调理服务,支付6300元。商家称需配套服用营养产品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但刘先生在使用部分产品和3次服务后,感觉无成效,申请退回未使用的17次服务费。商家同意退款,但要求扣除营养产品费用,双方产生争执。佛山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多次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刘先生认为购买的是调理服务而非产品,商家不应扣除产品费。商家则称已告知费用组成,无过错。因双方无书面约定且无相关证据,佛山消委会建议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在佛山消委会主持下,通过线上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消委观点:针对调理服务效果问题,佛山消委会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形式,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结合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调理服务,切勿一昧追求价格低廉或效果夸大的调理项目。建议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明确告知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化妆品选购问题,佛山消委会联合佛山新闻传媒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完整,确认标注国家药监局颁发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核查成分表避免过敏原,拒购无中文标签或信息不全产品;警惕“特效”“治疗”等夸大宣传用语,勿轻信标签外附带印刷品。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闻坊、佛山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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