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1200万元!横琴出台新政扶持商贸产业发展

作者 黄天儒;关铭荣 2024-12-28 10:00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助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贸中心。其中,《扶持办法》特别对引进澳门特色店、提高澳门国际机场货运水平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澳琴产业协同,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据了解,《扶持办法》共二十二条,包括总则、商业发展支持政策、中葡经贸发展支持政策、流通网络支持政策、附则等五部分内容,通过推动市场主体增量提质,丰富消费业态,鼓励葡语外商、人才落户,升级流通体系等多重举措,创新集聚商贸发展与流通要素,推进合作区商贸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合作区市场主体数量与质量迈上新台阶。

推动合作区市场主体数量与质量迈上新台阶。

为构建高品质消费品交易产业生态,推动合作区经营主体数量与质量迈上新台阶,《扶持办法》中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品牌仓储超市及大型超市开业,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在商业综合体内承办夜经济、促消费等主题活动的企业及社会机构,单次活动最高奖励100万元。

为丰富消费业态、培育首店经济,合作区将引导国内外知名零售消费品牌集聚。《扶持办法》提出,对成功引进知名零售消费品首店、旗舰店,或品牌店(非首店)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对在合作区开设首店、旗舰店,或进驻合作区开设店铺(非首店)的知名零售消费品牌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标准均为500万元。

同时,为提高澳琴居民生活品质,升腾城市烟火气,合作区奖励成功引进“澳门特色老店”“澳门特色店”“商汇馆”品牌店的经营主体,每年累计不超过800万元,对特色餐饮与酒楼、酒店最高奖励200万元。

提高澳琴居民生活品质,升腾城市烟火气。

提高澳琴居民生活品质,升腾城市烟火气。

为发挥琴澳一体化优势,共同搭建中葡经贸合作发展桥梁,《扶持办法》对落户的葡语国家外商出资的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若次年营业收入增长,再予奖励。对聘用中葡商贸人才的合作区商贸企业,每人奖励2万元,次年按人数追加差额,最高奖励30万元。

为支持商贸流通配套,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扶持办法》对合作区航空货运,仓储冷链相关主体予以补贴。政策明确,对通过澳门国际机场,或同时通过澳门国际机场及横琴口岸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最高补贴1200万元;对经澳门国际机场空运且货值达标的货主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或改建民生保供类、食品类、医药类冷链物流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并奖励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3A、4A、5A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最高可获不超过50%的保税仓租金补贴。

《扶持办法》的出台,将推动合作区形成商贸产业良性发展的生态体系,促进澳琴商贸产业协同发展,借助中葡平台,吸引葡语国家商贸企业与项目集聚,助力合作区加速建成极具特色的国际商贸中心。

撰文:黄天儒

摄影:关铭荣

统筹:梁涵

编辑 刘梓欣
校对 马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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