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四会严禁!为期四个月!

四会发布 2025-02-28 16:34

关于实施四会市2025年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维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禁渔期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

四会市辖区的江河渔业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类型

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向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四、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禁用的工具:迷魂阵、地笼网、滩边罟、抬头网等;

禁用的方法:电、炸、毒等。

望广大渔民、群众严格遵守,并互相监督。

举报电话:110(公安部门)

0758-3285613(市农业农村局)

特此通告。

四会市农业农村局

四会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 | 四会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丨张良衍

责编丨苏锦萍

主编丨张   琳

执行总编丨刘   威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四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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