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多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指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作者 黄剑琴 2025-05-09 11:02

5月9日,记者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清远市水利局、清远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清远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明确各方职责,构建协同监管体系

《指引》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开户银行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中的职责,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监管体系。

建设单位需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专户开设、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拨付日期、拨付数额或占工程款比例等事项。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具体比例根据项目类型确定。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按照不低于施工合同总价10%的比例拨付预付款,其中不低于施工合同总价1%作为人工费用预付款一次性拨付到工资专户。同时,建设单位还需按月(时)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足额拨入总包单位的工资专户,并监督总包单位按规定开设和使用工资专户。

总包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清远市辖区内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并在开户后30日内通过清远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备案。工资专户资金仅用于支付本项目作业农民工工资,严禁挪用。总包单位需配备劳资专管员,监督项目劳动用工情况,结合实名制管理信息、当月工程进度,审核分包单位提交的工资清单,并通过工资专户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项目完工且作业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及总包单位或开户银行发生变更需要注销工资专户时,总包单位需填报《工资专户销户申请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经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30日,确认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可销户。

分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委托支付协议的方式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并在每月5日前,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作业农民工上月工资清单。工资清单由作业农民工确认无异议后,与作业农民工考勤表、当月工程进度等一并交总包单位审核汇总。同时,分包单位需配合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提供农民工名册、守法承诺书、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和退场工资确认书等台账资料。

开户银行应优化工资专户开设服务流程,及时查询并处理清远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推送的开户预约信息,协助总包单位做好工资专户开设、使用、销户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开户银行不得将工资专户资金转入非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不得为工资专户提供现金支取和其他转账结算服务。在收到总包单位报送的工资清单等工资发放资料(数据)后3日内,开户银行需将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总包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同时,开户银行需支持农民工使用本人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者现有银行卡领取工资,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重新办理银行卡。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人工费用等情况的,开户银行应于约定拨付日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前通知总包单位。发现工资专户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相关信息。

规范时间节点,强化全程监管

《指引》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时间节点及相应工作要求,强化了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全程监管。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明确工资专户相关条款,确保施工合同中包含工资专户开设、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拨付日期、拨付数额或占工程款比例等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清远市辖区内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并在开户后30日内通过清远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备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开户银行需签订《专户管理协议》,明确工资专户管理事项。总包单位应与进场农民工签订入场守法承诺书。

项目开工至完工期间,建设单位需按月(时)按比例拨付人工费用至施工单位工资专户,分包单位需按月编制上月工资清单,总包单位需审核汇总工资清单后,按规定公示完毕,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名确认无异议后,通过工资专户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工资账户。总包单位还需跟进建设单位人工费用拨付情况,并与退场农民工签订退场工资确认书。

项目完工后,总包单位需填写《工资专户销户申请表》,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经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30日,确认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准予核销工资专户。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正在处理、因工资支付问题正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或其他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不得申请注销工资专户。工资专户注销可与工资保证金返还一并办理。

此外,《指引》还附带了《清远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参考文本)》《清远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参考文本)》《工资专户销户申请表(参考文本)》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参考文本)》,为相关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提供了详细的参考模板,增强了《指引》的可操作性,有助于各方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南方+记者 黄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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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杰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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