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做马路“显眼包”!惠州“摩电”整治持续升温

惠州交警  2025-12-20 06:31

为进一步减少和预防

涉“摩电”交通事故发生

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近日

惠州交警加大“摩电”整治力度

12月8日晚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仲恺大队

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

在仲恺大道开展夜间“摩电”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设立检查点,对经过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对于那些未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民警采取了“处罚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向他们耐心阐述头盔保护的重要性,指出在意外发生时头盔能有效防护头部,减少严重伤害乃至致命风险。随后,民警向他们赠送新头盔,并演示了正确的佩戴方法。

12月17日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江南大队

在环城西路路段开展“摩电”整治行动

执勤民警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查处无牌无证、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对存在交通轻微违法的“摩电”驾乘人员,民警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

以下几点“摩电”出行安全提醒

请查收

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01 帽子≠头盔

我们不能用帽子替代安全头盔,万一受到撞击,帽子对头部没有任何的保护作用。

02 带了≠戴了≠戴好

佩戴安全头盔时,最后一步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

否则,一旦发生碰撞事故

关键时刻头盔并不能

起到保护作用

二、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

务必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

三、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

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应下车推行

驾驶人才能更好观察路况

也不会与行人发生冲突、引发事故

下面的错误做法大家遇到过吗

惠州交警提醒

任何一次看似“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

都可能给个人、家庭

带来严重危害

请广大“摩电”驾驶人牢记

有牌证、限两人

戴头盔、靠右行

来源:惠州交警

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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