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参赛领域!第九届“创客广东”梅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启动报名

作者 黄培强 2025-06-06 16:38

记者从第九届“创客广东”梅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梅州市将通过举办第九届“创客广东”梅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引导、集聚政府和市场资源支持广大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加快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助力梅州苏区加快振兴。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梅州

二、指导单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主办单位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承办单位

梅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支持单位

梅州市青年创业促进会

六、特别支持单位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七、参赛领域及条件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包括养老产品、康复辅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客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①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②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1.往届“创客广东”梅州地市赛获一、二、三等奖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2.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全国500强项目不得参赛,对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八、赛程安排

(一)宣传报名阶段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并在梅州地市赛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

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二)项目筛查和初赛阶段

项目筛查主要是对项目信息、资料、内容和完整性进行初步筛查,对项目信息不完整、内容简单、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通过,确定进入初赛的参赛项目。

初赛采取线上评审的方式进行,邀请各行业专家评委对参赛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企业组前8名、创业组前6名的项目进行稽核,稽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如有入围项目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则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2025年7月上旬

(三)决赛赛前辅导培训阶段

大赛组委会邀请创业导师围绕亮点挖掘和展示、BP撰写技巧、路演比赛经验、投资人心理分析等内容为进入决赛项目负责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2025年7月上旬

(四)决赛阶段

(1)创业组决赛:采取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7分钟路演+3分钟答辩)方式评定项目成绩,按总成绩排名确定获奖名单。

(2)企业组决赛及颁奖:采取项目路演、现场答辩(7分钟路演+3分钟答辩)、专家现场“一对一”巅峰对决方式评定项目成绩,按总成绩排名确定获奖名单,现场公布创业组及企业组获奖名单并颁发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等。

评委根据项目现场的路演、答辩情况,综合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和团队的整体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时间:2025年7月中旬

(五)省复赛赛前辅导培训阶段

按要求推荐项目参加省复赛,组委会将持续跟进赛程安排、赛事地点、赛事要求等信息,及时通知并做好相关辅导培训,组织参加省级赛及后续相关活动。

时间:2025年7月下旬

(六)赛后跟踪服务阶段

对地市赛获奖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提供融资、培训等服务促进项目落地。

时间:2025年8—9月

九、奖励及激励

(一)奖项设置

1、企业组决出一等奖1名,给予现金奖励20000元;二等奖2名,分别给予现金奖励10000元;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现金奖励5000元;优秀奖2名,分别给予现金奖励3000元。以上共计61000元(含税),同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2、创业组决出一等奖1名,给予现金奖励10000元;二等奖2名,分别给予现金奖励5000元;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现金奖励3000元,以上共计29000元(含税),同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以上奖金合计90000元(含税)。

(二)激励措施

1、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政府官网或公众号、梅州本地电台或报纸等渠道及当地主流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宽领域、深层次、多方位宣传推广,保障赛事宣传力度和深度。

2、政策保障

(1)推荐梅州市金融机构进行对接,争取帮助获奖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支持。

(2)协助获奖项目申请入驻梅州市内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3)凡入围省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4)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深圳除外),并在获奖之日起 1 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 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5)加强对梅州市入围广东省100强项目的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等。

3、服务保障

(1)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10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2)知识产权服务。由专业机构对入围复赛的项目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检索、评估、维权、融资、交易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对入围决赛项目提供专利导航、预警、侵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分析服务。

(3)产业对接服务。调研省赛100强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与“链主”企业、各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对接会和有关交流考察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4、加强获奖项目跟踪扶持

加强各获奖项目的跟踪,协调提供融资、培训、知识产权和落地对接等后续服务,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对获奖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

大赛咨询信息: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2393833、2241022(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咨询地址:梅州市梅龙西路梅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南方+记者 黄培强

通讯员 马美吉

编辑 马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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