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渝为江门市民政局局长;
张义栋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何渝(左)任江门市民政局局长。
何渝(左)任江门市民政局局长。
张义栋(左)任江门市国资委主任。
张义栋(左)任江门市国资委主任。
任命:
肖少杨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林小聪、卢玉瑜、李柳云、李天博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少杨(左)任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肖少杨(左)任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采写/摄影:南方+记者 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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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衡昌
校对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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