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价游宰客、退改签诈骗 | 这能刑吗?
根据交通运输部预测,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全国人员流动量将超23亿人次。假期是出行、消费的高峰期,但同时也是消费纠纷与欺诈骗局的多发期。
“零团费”强迫购物、景区“天价”宰客、机票改签诈骗……这些陷阱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更可能触犯法律的红线,这能刑吗?
这可以刑!
“99元玩3城”“国庆8日游仅需298元”……这样的低价旅游团广告是不是很诱人?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其中往往暗藏消费陷阱。
有的强制购物,胁迫游客购买高价玉器、药材,不消费不让离开购物点;有的隐形收费,将“必去景点”门票、“必须乘坐”景区交通等纳入额外收费项目,却未提前明确告知;有的缩减服务,承诺的“四星住宿”缩水为快捷酒店,“八菜一汤”简化为简易套餐 ;有的甚至擅自修改行程,删减核心景点,增加购物环节。
根据旅游法有关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一旦违反,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若导游或购物点经营者,诱导游客购买远超市价的商品,骗取高额回扣,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厦门陈某犯罪集团勾结旅行社,通过低价团吸引游客,再将廉价玉器虚标数百倍价格,雇佣“讲师”冒充珠宝商子女,以“交友让利”诱骗老年游客购买,非法获利700余万元。最终,主犯陈某因诈骗罪被判十年四个月。
此外,若导游或者景点对纪念品等商品虚标高价,并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或强迫旅游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
在云南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导游李某因游客拒绝购物,以辱骂、拒发房卡、驱赶下车等方式强迫8名游客消费1.5万元,被判强迫交易罪,获刑半年。
与此同时,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也借假期出游翻新套路。有的仿冒航空公司、旅行社发送“航班取消需退改签”“低价团购景区门票”等短信,诱导用户点击钓鱼链接或转账至“安全账户”进行诈骗,则可能构成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浙江嘉兴市发生一起案件中,12名嫌疑人通过非法获取5000余万条机票数据,冒充客服以“航班取消+补偿300元”为由,通过诱导受害人下载钓鱼APP等手段进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目前,多人因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果在旅行过程中遇到纠纷,该如何维权?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郑子殷分享了“维权三步走”方法。
第一步:先留证据,再协商。订单截图、付款记录、和客服的聊天记录、现场照片视频要保留,然后直接联系商家或平台讲出诉求。
第二步:行政投诉,找12315或12345。这是解决大多数消费纠纷的有效途径,并且免费。如果商家、平台“踢皮球”,不要犹豫,直接打12315或者12345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介入调查和调解。
第三步:司法诉讼兜底。 如果对方明显是欺诈,要走法律途径。对于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一赔三”,最低500元起步。消费者可以咨询律师评估案情,准备诉讼材料。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字/出镜/摄像/剪辑:南方+记者 李乾
海报:吴颖岚 谭唯
特别鸣谢: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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