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停”已过,你的考勤和工资这样算才合法

作者 马艺天 2025-09-24 23:45

9月24日18时,广州正式解除“五停”措施。随着“五停”解除,不少打工人都关心:台风天没去上班算旷工吗?停工期间工资怎么发?用人单位能要求调休吗?

记者从广州市总工会获悉,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受台风严重威胁的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或三防指挥机构可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必要措施。这意味着,当政府发布“五停”通知后,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停工要求。

该条例第六十七条还明确规定,未按照规定停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政府的“五停”通知不是建议,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规定。

那么,台风天不上班,算不算旷工?是否会被公司克扣工资?绝对不算!根据规定,当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停工。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政府要求,强令员工在“五停”期间出勤上班,员工有权拒绝。从保障生命健康角度考虑,此行为不构成旷工,不应承担旷工的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一般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那么,哪些人仍需在台风天上班?

有两类人员在台风期间仍需听从单位安排出勤上班:一是因台风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维护人身利益必须出勤的人员,如交警、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为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和公众利益必须出勤的人员,如线路、铁路抢修员等。

这些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保障社会基本运行和公共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返工后,不少打工人会疑惑,台风停工能安排调休吗?

不能!台风停工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调休冲抵,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但台风停工属于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与休息日加班性质完全不同。

广州市总工会明确表示,台风停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而非安排调休。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通。

还需注意的是,在台风天气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是因台风天气导致的滑倒、摔伤等单方事故,因难以界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在台风天气下,用人单位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员工安全。

南方+记者 马艺天

编辑 程钰琳
校对 谢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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