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融入检察元素,如何应对挑战实现蝶变

连南检察 2025-03-24 10:13

数字检察工作需要围绕“大数据+法律监督”的融合展开,将数字化、智能化的先进技术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相结合。面对数字时代涌现的新型犯罪和社会治理难题,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科技提升检察履职新路径,通过大数据与法律监督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力量,完善数字检察体系,构建应对新时代新挑战的现代化治理新模式。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以预训练的大模型算法为基础,在数据处理、自然语言的理解与生成以及专业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相较于传统人工智能技术展现出独特的创造性优势。然而,这一新兴技术的应用也伴随着一系列潜在的风险。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这把“双刃剑”,检察机关在充分利用其技术优势强化检察工作的同时,也必须审慎地应对可能带来的风险与挑战。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数字检察的应用融合现状

提升类案监督效能。生成式人工智能凭借其卓越的大数据处理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应对大量的类案监督任务,还可依据其出色的自然语言理解和生成能力,对法律问题进行专业、深入分析和解决。通过充分利用庞大的司法数据库,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能够深入剖析裁判文书的要点,结合人机交互的反馈,增强其类案监督的功能,精准比较个案中法律要件和事实特征的相似性,从而显著提升监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此外,生成式人工智能还具备良好的自然语言生成能力和专业内容自主创作能力,能自动分析司法数据库中已决案件的裁判文书和卷宗材料,针对类案中不同判决的特殊情况生成监督报告供检察人员参考,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成为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

优化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流程。当前,在司法实践中,量刑建议的采纳率持续上涨,量刑建议书已成为裁判量刑的重要依据。在数字检察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引入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程序,有助于在确保高诉讼效率的同时实现量刑的精准化。目前,多个地方检察院已引入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结合类案裁判标准和量刑规范,辅助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该系统能够在实现自然语言与法律语言转换的基础上,全面掌握量刑规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态度、法定情节、犯罪危害程度、再犯风险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为检察官提供相对精准的量刑建议参考报告,从而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质效。

助力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涉及国家和民众生活的多个方面,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需强化法治保障和权利维护,重点关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健康、教育发展等公共事业以及行政执法领域,这就要求检察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法律知识,还需掌握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生成式人工智能凭借其强大的计算能力和海量学习数据,能够掌握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数字助理”。在社会治理的参与中,生成式人工智能能够协助检察官在事实认定阶段提供专业参考,辅助生成检察建议,并从多学科角度对治理内容涉及的专业领域进行解释,确保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数字检察融合的隐忧

易陷入“工具主义”盲区。尽管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拥有高度的仿真效果和卓越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但在逻辑思维层面,它与人类存在着本质差异。利用人工智能算法所得到的,仅是数学计算层面上的“正确性”。检察机关需要的是通过科技手段来减轻检察人员的工作负担,提升工作效率,但绝不能误入以科技全面取代检察人员的“工具化”歧途。

存在数据壁垒。公共数据领域存在着开放、不共享等问题,犹如“数据高墙”和“数据孤岛”。出于安全追责、技术瓶颈等因素的考虑,数据壁垒已成为制约大数据技术发展和数字检察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的障碍。

存在技术风险。互联网环境中的信息纷繁复杂,甚至包含由不法组织非法收集的公民隐私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通过算法收集和分析数据,可能会将非法发布的信息纳入运算流程,从而对自动化决策的结果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难以保障生成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数字检察的路径探索

构建完善的法律监督模式。检察机关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与先进的人工智能算法,结合犯罪活动的固有规律及被害者的典型特征,对潜在的犯罪行为进行科学预测与深度分析,调查那些尚未浮出水面的案件。此外,检察机关要着重完善类案监督机制,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强大功能,辅助检察官深入细致地挖掘案件线索,提炼出关键信息,并对其进行科学分类与系统归纳。

提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一方面,检察机关可利用该技术在案件线索探寻和法律资料搜寻等方面的协助效能,让办案人员集中精力于核心的法律事务处理上,进而提升案件处理质效。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可依托该技术自动生成案件初步处理意见的功能,为办案人员提供详尽且精确的案件分析报告,帮助办案人员更透彻地理解案情。此外,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研发、搭建具有自动获取及智能分析功能的大数据运用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为数字检察提供更为丰富、准确的数据资源。

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检察机关在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数字检察发展的过程中,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是极为关键的一环。检察机关应当致力于提升数据处理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与可靠性,并根据不同的需求将数据分别存储于相应的数据库中,以实现更为细致和高效的管理与分析。检察机关还需构建一套完备的数据监管体系,实现对数据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控,确保其充分满足法律监督的实际需求,同时坚决不损害国家安全、不侵犯个人隐私、不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作者为广东省阳山县检察院貌玉宇)

来源:清远检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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