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少年的一封信
——科学护眼,法律为你的光明未来护航
1
亲爱的同学:
你好!
我们是海珠区卫生监督所的卫生监督员,也是一直关心你们健康成长的“大朋友”。今天,我们想和你聊聊关于眼睛、关于光明的那些事。
01
你的眼睛,我们共同守护
你知道吗?根据最新数据,2022年我国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1.9%。你可能因为课业压力、电子产品或不良用眼习惯,早早戴上了眼镜。但近视不仅是“看不清”那么简单——高度近视可能引发视网膜脱落、青光眼等严重问题,甚至影响未来的职业选择。
卫生监督员提醒 :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制定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政府、学校、家庭、儿童和医疗卫生机构需共同努力,合力共筑近视“防护墙”。你的眼睛,不仅是自己的财富,更是国家法律和社会全力守护的“未来”。
02
护眼行动指南——法律与科学并重
2023年,国家卫健委编写《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核心知识十条》。(详细全文可见国务院网站: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7/content_6894284.htm)
03
要警惕这些“陷阱”
“视力提升机构”、“近视矫正机构”涉及“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属于虚假宣传广告。
“近视茶”“护眼贴”“视力训练仪”可能有缓解视疲劳的作用,并不能从根本上治疗近视。
“快速摘镜手术”:未成年人角膜未定型,盲目手术可能引发严重并发症。
04
未来可期,愿你目有星辰
法律是底线,但真正的光明未来,掌握在你手中。
如果已近视,请定期到正规医院复查,科学配镜;
如果尚未近视,请坚持良好习惯,做自己的“护眼监督员”。
最后,送你一句话: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而法律是守护这扇窗的卫士。”愿你以明亮的双眼,看见世界的辽阔,也看见法律为你照亮的前路。
健康同行,未来可期!
普法时间:
1.近视是一种眼部疾病,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家长一旦发现儿童青少年视力异常,应当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矫正。
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2.国家卫生部2004年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80号)中明确表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利用药物和穴位按摩治疗近视、弱视等眼部疾病属于诊疗活动范畴。”“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ND
供稿|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海珠区卫生监督所
编辑|海珠区疾控中心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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