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一站式管理!清远调整生活垃圾服务审批事项

作者 黄剑琴 2025-02-11 14:27

2月10日起,清远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事项进行优化调整。早前,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相关公告,此举旨在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城市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并强化各级环卫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根据公告,优化调整的审批事项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全部子项,包括服务审批、处理服务审批、许可延期审批、许可增加内容审批以及许可变更审批,实现一站式审批管理。

在优化调整内容方面,县级主管部门将负责辖区内相关服务的审批工作,而市级主管部门则专注于跨区域的审批。这一调整简化流程,明确责任,旨在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和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关于实施时间安排,公告指出,本次优化调整将于2025年2月10日正式实施。自该日起,企业申办单一辖区内的相关服务审批将由项目所在县级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进行预审和办理,市级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然而,对于2025年2月10日前已通过预审的申请,仍将由市级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关注此次调整,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和办理。此次优化调整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

南方+记者 黄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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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林伟杰
校对 钟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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