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一法院发布“执行110”机制实践综述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5-06-19 18:18

6月18日,东莞第一法院发布《“执行110”机制实践综述(2020-2025)》(以下简称实践综述)并发布六个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五年来,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快速行动中队(以下简称“执行110”)累计出警13463人次,协助执行案件3.63万件,每人年均协助执行案件484.56件,协助处置疑难复杂案件230件,参与强制清场及交付财产329次,协助司法拘留、查控被执行人711人,查扣车辆1049辆,协助现场调查案件15145件、查封不动产1006处、查封冻结其他财产案件7072件,反映“执行110”机制运行快速、高效、安全,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警务保障。

“执行110”火速出队,筑牢腾退现场安保防线

此次发布的实践综述,不仅对“执行110”的组织架构及办案成效进行了详细阐述,还深入总结了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历年的实践探索与亮点做法,为推进“审执分离”主题背景下执行实施权体制机制科学改革提供实践范式与路径参考。    

据介绍,自2020年5月起,东莞第一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警执一体化”的“执行110”机制,打造“法官主导、法警保障”的执行工作新模式,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有效解决执行力量不足、执行实施过程对抗性强烈等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2022年,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作为全省先进经验介绍的两家法院代表之一,受邀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110”工作调研会上作经验交流。    

实践综述显示,在“执行110”的协同执行下,东莞第一法院执行案件近五年年均结案41406件,平均结案用时缩短了42天,年均执行到位金额超过32亿元,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反映实际执行效果的指标持续在全市排名前列,有力助推法院执行质效持续提升。

“执行110” 协助法庭依法拘留辱骂法官的被执行人,捍卫司法权威

实践综述显示,“执行110”在持续强化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还积极优化业务流程,拓展延伸职责功能,创新形成了“执行110”集约实施强制措施、“执行110+N”等工作模式,以创新服务破解执行难题,其经验做法多次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广。

如创新落实“执行110+查人扣车”的集约查控机制,由“执行110”专责协助全院各执行部门开展查人扣车任务,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实现4小时内到公安机关接收被执行人、24小时内交接被查封车辆,助力各部门释放更多办案力量,强化查人扣车的执行震慑,确保查人扣车安全、规范、高效开展。

“执行110”协助法庭对拒执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大力推行“执行110+警务调解”的执警联调机制,多管齐下强化释法劝导工作,显著提高了执行和解成功率,有力推进了案件的实质性执结。自“执行110”运行以来,已参与执行调解305次,成功促推283件案件主动履行完毕或达成分期执行和解,到位金额约2200多万元。

“执行110”协助北京朝阳法院异地扣车

此外,通过打造“执行110+执行驿站”的协同交叉执行模式,以及推行“执行110+异地协作”的执行机制,为异地兄弟法院提供包括软硬件设施,以及拘留送押、查封扣押等全方位的协助执行支持。东莞第一法院已与天津市、浙江省等地的多家兄弟法院会签异地执行和财产处置联动机制的合作协议,通过联合交叉执行不断拓展异地执行“朋友圈”,与异地法院构建起良好的合作关系,破解跨域执行难题。

经统计,近五年里,“执行110”已开展本院的异地出差执行473次,协助外地法院来莞执行197次,办理外地法院的委托事项77621次,与156家异地法院建立了友好互助关系,获得兄弟法院及当事人赠送锦旗、感谢信24次。

实践综述还显示,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梳理了在联动治理、机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从实际出发优化针对性健全举措,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东莞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宇表示:“东莞第一法院将以发布实践综述为新的契机,持续深化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创新,继续构建优化执行实施权分段制衡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晰、规范高效、智慧协同的现代化执行体系,全力推进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例一: “执行110+强制震慑”重拳打击暴力抗法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樊某(化名)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其应赔偿林某31974.29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团队经穷尽财产查控措施,未发现樊某的可供执行财产,执行程序陷入停滞。

2025年2月,执行法官获悉樊某工作地点,随即走访调查,发现樊某有工资收入可供执行,决定划扣其部分工资清偿债务,并向樊某释明情况。樊某知悉情况后,突然情绪激动,手持钢管、木棍冲向执行团队,意图暴力阻挠执行。在被现场法警及员工合力拦下后,樊某仍然态度嚣张,恶言威胁、辱骂执行团队,并故意藏匿,严重妨碍执行。

考虑到樊某有暴力犯罪前科,经东莞第一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紧急调度“执行110”全体出动,联合执行法官开展专项司法拘留行动,重拳打击樊某暴力对抗执行的违法行为。“执行110”配齐装备、精细研判,经数小时走访、排查、蹲守,成功在某镇的一工厂当场抓获樊某。

然而,樊某经执行法官现场释法教育,仍执迷不悟、态度蛮横,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最终历经13小时,“执行110”于当晚10时许顺利将樊某拘留送押入所。翌日一早,樊某家属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主动联系执行团队,一次性代清偿完毕三万多元。

【典型意义】

司法权威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侮辱恐吓、暴力威胁司法人员的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协助现场执行实施强制措施,不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亦大幅提升执行威慑力度,促推案件执行到位,严惩恶意对抗、妨碍执行的行为。

案例二:“执行110+查人扣车”集约查控促和解执结

【基本案情】

中堂法庭在执行一案件过程中,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化名)名下除登记有一辆轿车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遂对车辆采取查封登记措施,但因未能实际控制车辆,一直无法启动财产处置程序。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张某居住地核查,亦未能查找到张某及其车辆去向。鉴于张某涉嫌恶意藏匿车辆、躲避执行,中堂法庭启动查人扣车机制。公安机关成功查控张某及其车辆并通知法院。

“执行110”接到消息后立即联合中堂法庭,仅16分钟即赶赴现场拉起警戒线管控秩序,但张某不仅拒绝交出车辆,还不断辱骂执法人员,严重妨碍执行。“执行110”立即协助接收车辆并拘传张某至法庭。问话期间,张某抗法情绪越发激烈,拒绝提出任何履行方案,在其家属自愿代为履行的情况下仍心存不甘,坚持滞留法庭至深夜,企图要挟执行人员返还扣押车辆。

“执行110”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托警务强制威慑力,配合执行法官向张某阐明利弊、释法教育。前后历经约10小时的耐心说理劝导,张某最终放下狭隘偏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一次性付清剩余35万元债务。

【典型意义】

查人扣车机制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举措,通过借力公安机关强大的信息网络,有助破解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和隐匿车辆的执行难题。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全天候、全流程落实查人扣车机制,协助全院执行团队开展查人扣车工作,大大提升“查人找物”效率,有效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

案例三:“执行110+快速响应”紧急出击处置阻挠执行

【基本案情】

原告安徽某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某商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保全价值140万元的财产。石龙法庭执行团队根据原告提供的财产线索,来到南城某商场查找涉案机器设备拟予以保全查封。然而,在执行人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物业公司却宣称涉案机器设备实际归其所有,不仅拒不说明涉案机器设备的详细位置,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还纠集十多名员工围观,电话报警要求民警到现场,妄图阻挠执行。执行团队虽耐心释法,严肃警告妨碍执行的严重性,派出所民警亦到达现场配合解释,但物业公司仍拒不配合。

为确保财产保全顺利开展,石龙法庭执行团队立即向“执行110”紧急申请调派警力协助。“执行110”在远程了解案件进展、商量行动方案后火速调度四名经验丰富的“执行110”队员就近支援。

“执行110”到达现场后,迅速隔离现场围观人员,同时配合执行团队稳定各方情绪,释法警告,快速管控现场。面对强大的执行震慑,物业公司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终历经四小时,“执行110”成功协助石龙法庭查封一批涉案机器设备,保障了保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强化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速度,通过紧急出警协助执行法官妥善处置阻扰执行行为,不仅确保执行人员外出执法的人身安全,推进案件执行进度,亦有力树牢法律权威,增强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避免以违法方式对抗司法程序。

案例四:“执行110+执行驿站”提速协同交叉执行

【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沙某凯、沙某(系父子关系)两人应按照生效判决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返还47万元款项的义务。然而,沙某父子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销声匿迹近十年。2024年,申请执行人获悉沙某父子在东莞高埗镇某公司工作信息后,第一时间告知山东定陶法院,山东定陶法院立即启动异地执行专案行动,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向东莞第一法院发起协助执行请求。

山东定陶法院执行团队与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在充分研讨案情、精心制定行动方案后,协同赶往高埗镇走访调查,发现沙某父子竟藏匿在屠宰场工作。考虑到屠宰场有很多刀具且路面湿滑,执行现场安全隐患极大,“执行110”现场与山东定陶法院执行法官商讨调整执行方案,决定放弃正面执行,采取避免正面冲击、隐藏布控并火速抓捕的迂回策略。随即,执行人员找到屠宰场负责人确认沙某父子二人正在场内作业,并说服该负责人引路。到场后,“执行110”第一时间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果断对二人实施控制并带回东莞第一法院“执行驿站”作问话调查,迅速化解了现场安全风险。

但面对执法,沙某父子坚称无力履行,山东定陶法院决定对沙某父子二人实施司法拘留。“执行110”积极协助办理异地羁押审批手续,直至当晚九时才完成送押手续。翌日一早,沙某家属主动联系山东定陶法院,同意一次性全款还清案款47万余元,该宗尘封近十年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执行“一盘棋”理念,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的工作部署,在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下,集约负责全院交叉执行任务,通过搭建“执行110+执行驿站”机制平台,为来莞异地执行干警提供办公场所、人员增援、语言沟通、异地羁押等方面的支持,切实提升异地法院来莞执行效率,有助于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案例五:“执行110+警务调解”巧结七年“骨头案”

【基本案情】

关于原告苏某与被告肖某、廖某(均为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湖南永州中院经审理判决肖某、廖某应向苏某偿还8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两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债务,不仅在获得房产拆迁补偿款180万元后未主动履行,还隐匿行踪逃避债务长达七年之久,永州中院曾因此对肖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后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达成和解,但两被执行人在履行部分款项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剩余款项23万多元,苏某无奈于2023年申请恢复执行。永州中院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并根据线报查明廖某在东莞市万江区某会所工作。由于跨省执行且执行环境复杂,永州中院请求东莞第一法院协助异地拘留。 

“执行110”接报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派警与永州中院执行干警前往东莞市万江区某会所排查,当场查获控制廖某并将其带回法院调查问话。廖某对永州中院执行法官有明显对抗情绪,拒绝配合执行。“执行110”遂协助永州中院办理拘前体检及异地收押手续。

拘留期间,“执行110”法警通过廖某与其配偶肖某的通话敏锐发现,廖某夫妻在应否积极履行判决上存在分歧。于是,“执行110”法警利用午休间隙,与廖某拉起家常,结合剩余债务金额及廖某的工作、家庭、子女抚养等情况顺势劝导廖某,积极扭转执行局势。

经过“执行110”的耐心释法劝导,廖某终于打开心结,认识到对抗执行的严重错误,当即主动报告财产情况,马上联系家属筹钱,当场支付6万元,还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苏某达成分三期偿还的方案并握手言和,促推该起长达七年的“骨头案”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发挥警务权威和社会公信的优势,通过突出强制执行威慑,并以警务角色的第三视角,向当事人耐心释法教育、严明利弊,以宽严相济的思维,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创造居中调解条件,有利于逐步击破被执行人心理防线,调动被执行人调解意愿,提高调解成功率,促推双方当事人实质性化解矛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案例六:“执行110+强制搬迁”腾退7万平方米产业园

【基本案情】

关于申请执行人东莞某实业公司与被执行人黄某(化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黄某应自行撤离并向东莞某实业公司返还位于东莞茶山镇占地约7万平方米的产业园。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故意躲匿拒不到庭配合执行。执行法官经深入走访案涉物业租户、调查相关银行流水、分析公司工商登记等信息,查明黄某在知悉法院到现场强制执行和交付保安亭等部分物业后,仍继续以关联公司东莞某产业公司的名义,在案涉产业园设办公据点,控制多处物业出入口,并利用该公司账户违规收取租金和水电费,该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还在明知法院工作人员上门勘察案涉物业和普法宣讲时,煽动二十多名无关人员围堵物业入口,严重阻挠法院执行。

考虑到园区建筑物多、租户多、出入口多等因素,“执行110”经东莞第一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调度,积极参与该案的腾退清场交付工作。在了解案情后,“执行110”提前对产业园现场环境、房屋构造进行勘察以及风险评估,制定警务保障预案。

行动当天,“执行110”对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劝离无关人员,并在外围安排警戒组、抓捕组、机动组。此时,因陈某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仍抵赖拖延、拒绝离场,“执行110”在执行法官的指令下,果断对陈某实施司法拘留。在警务人员将陈某控制上车之际,陈某配偶李某(化名)突然自残,企图阻挠执行。“执行110”立即对李某采取控制措施,指挥押送陈某的车辆立即驶离后,通过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劝导李某,让其冷静和自行离场。因该关联公司违法收租、严重妨碍执行,执行法官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在强大的震慑力下,陈某最终转变态度写下检讨书,协调现场人员配合清场撤离,案涉产业园得以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典型意义】

腾退清场由于涉及面积大、人员多、环境复杂等因素而风险多发,一直是执行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东莞第一法院“执行110”重点承担全院腾退清场、交付执行的任务,有助于加强现场安全保障,增强执行威慑,及时打击、遏制被执行人的拒执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重大执行风险,提高腾退清场的执行实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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