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清远交警排查出
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
现将相关车辆进行曝光
清城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情况
清新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情况
英德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情况
连州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情况
佛冈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情况
连山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情况
连南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情况
阳山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情况
重点来了!
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
将面临什么后果?
法规链接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
安全无小事!
请以上被“点名”的车主
对名下车辆加强管理
依法检验、报废机动车
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撰文:邓文燕 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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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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