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家单位,深圳龙岗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作者 梅云霞 2024-12-19 20:16

12月19日,南方+从深圳市龙岗区住建部门了解到,龙岗区将向133家合格单位配租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重点企业108家,机关事业单位25家。

据悉,为提速提效做好本次住房配租工作,龙岗区在龙岗政府在线发布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颢龙苑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查合格名单公示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合格单位名单及排名顺序、申请情况、配租原则、选房原则、选房及签约”等事项。《通告》显示,此次共有108家企业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1204套;共有25家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915套。龙岗区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在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zjj/)-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通告》明确,本次选房签约地点为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9号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安居颢龙苑项目机关事业单位选房签约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10:15,重点企业选房签约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10:30-12:00、下午2:15-6:00。安居麒龙苑、安居麟龙苑项目重点企业选房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3:45;机关事业单位选房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下午3:50-6:00。上述选房签约事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选房签约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通告》提醒,公示信息与实际提交申请材料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申请单位在公示期内到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信息校正;逾期未进行信息校正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单位,纳入本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名单;本批次公示的申请单位核定数量为申请单位可选房源数量上限,根据各单位申请意向和配租原则确定,最终各单位可选房源数量按本通告中的配租原则和选房原则执行。

配租原则:

(一)重点企业。根据企业2023年度或2024年度纳税额(取高值)确定选房顺序。同时,可结合企业年度纳税贡献核定最大可配租数量。

(二)机关事业单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

(三)按照“职住平衡”原则,项目优先面向项目所在街道重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限额配租。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其他街道重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配租。

1.重点企业

(1)安居颢龙苑两房296套面向重点企业配租,申请量超过供应量,优先面向注册地在宝龙街道的重点企业配租,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另行通知其他街道的重点企业予以补选。

(2)安居麒龙苑一房220套、两房174套面向重点企业配租,其中一房申请量超过供应量,优先满足注册地在园山街道的重点企业申请需求后,剩余房源按纳税额逐一向其他街道的重点企业配租。两房申请量少于供应量,均可满足申请需求。

(3)安居麟龙苑两房116套、三房29套面向重点企业配租,申请量均超过供应量,两房优先满足注册地在园山街道的重点企业申请需求后,剩余房源按纳税额逐一向其他街道的重点企业配租。三房优先安排注册地在园山街道的重点企业配租,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另行通知其他街道的重点企业予以补选。

2.机关事业单位

安居颢龙苑两房102套、安居麒龙苑一房99套和两房174套、安居麟龙苑两房116套和三房29套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配租,申请量均超过供应量,项目优先满足注册地在项目所在街道的单位申请需求,剩余房源按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逐一向其他街道的单位配租。

撰文:梅云霞  唐永国

编辑 栾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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