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惠州市2025年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参与线下销售商户的公告

惠州商务 2025-01-27 20:57

为持续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落实做好2025年惠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升线下活动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惠州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线下销售商户,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加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在惠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开展家装厨卫销售业务的商户,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具有线下实体门店。家装厨卫消费品大卖场管理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加活动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不能完全符合第1项条件的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户实际情况酌情把握推荐参与;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合理预计活动期间发票开具数量,可提前向税务部门申请增加发票额度,以保证参与活动的商品能够及时开具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2、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因本轮家装厨卫“焕新”活动补贴是以购买时立减形式支付,需要参与活动的商户先行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垫付补贴资金,后续商户定期将已支付的补贴申请单据报送市商务局按流程审核通过后,市商务局再将商户先行垫付的补贴资金支付给商户);

  3、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送货安装及签收期限最晚不得超过2026年1月15日。

  4、能够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

  5、商户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和消费者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参与活动的商户需要配合主办部门和承办部门开展审查审计和销售情况调查工作,提交所售活动内商品的信息电子台账(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人姓名、电话号码、购买新商品的名称、规格、能效等级、发票日期,物流配送信息收货人签收单据等);

  6、参与活动的商户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政策,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补贴政策的适用条件及申请补贴的具体流程和方式。商户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严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对于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将立即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已发放的国家补贴资金。同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7、参与活动的商户需签订承诺函,协助核验消费者参加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资格,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8、参加活动的商户需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

  (二)补贴品类和标准。

  1、智能家居产品。参考品类:智能防盗门(含智能门锁)、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晾衣架、智能窗帘、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中控屏、智能开关等10类。补贴标准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的,补贴标准不高于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人累计最高补贴金额20000元。

  2、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参考品类:成品门窗及配件、瓷砖及石材、木质地板及板材、涂料、吊顶(含龙骨)、节能灯具、卫浴洁具、净水及洗涤设备(不含已通过家电板块补贴的净水器)、成品厨柜及其配件、排烟设备(不含已通过家电板块补贴的吸油烟机)、家具(含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椅、衣柜、书柜、鞋柜等)等11类。补贴标准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的,补贴标准不高于20%。每人累计最高补贴金额20000元。

  3、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参考品类:扶手等支撑装置、手杖、轮椅/助行器、助听器、沐浴椅、坐便器、护理床、防压疮床垫、适老家具(例如换鞋凳、适老椅、辅助起坐垫或沙发)、防走失装置、环境监控设备(例如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11类。补贴标准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人累计最高补贴金额10000元。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商户通过登录“粤焕新”活动平台申请入驻及报名(详见附件或咨询95534)。活动期间,对报名参加活动的商户及商品清单实行动态收集和管理。

  (二)拟参与活动商户从报名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活动结束(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均可报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征集条件在“粤焕新”平台对报名商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参与活动商户名单,将符合条件的商户名单报送市商务局复审通过后,在市商务局网站、惠州商务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对外发布。

  (三)市商务局及相关职责部门将依据参与活动商户在活动期间的规范经营情况、与主办、承办单位积极配合情况、政策宣传服务情况等对商户实施动态管理,对有违反活动规则和活动要求行为的商户,经提醒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将予以公开通报并取消本轮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销售商户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二)销售商户和补贴对象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销售商户不能获得先行垫付的不符合要求的补贴资金部分。

  (三)参与活动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活动方案有关“退货后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规定,接受退货的商户必须负责先收回已发放的政府补贴资金后才可向消费者退还货款。

  (四)活动期间,第三方承办单位需加强对佐证材料进行定期监测、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防范“黄牛党”工作机制,加强对参加活动的商户监管,配合主办单位定期对佐证材料开展检查,如发现参与活动商户、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商务局将立即取消商户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同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咨询电话及邮箱

  1.惠州市商务局 商贸服务与电子商务科

  邮箱:smdsk@huizhou.gov.cn

  2.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贸服务股

  邮箱:qkgxjbgs@hcq.gov.cn  电话:0752-7809411 

  地址: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 

  3.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贸服务股

  邮箱:gxjsmfwg@huiyang.gov.cn 电话:0752-3370802 

  地址:惠阳区淡水镇金惠大道 

  4.惠东县商务局 商贸市场与电子商务股 

  邮箱:hdxswjsdg@huidong.gov.cn 电话:0752-8838170  

  地址:惠东县惠东大道500号

  5.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贸易市场与电子商务股

  邮箱:blkgx6626808@boluo.gov.cn 电话:0752-6626808  

  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一路176号

  6.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务股

  邮箱:swg@longmen.gov.cn 电话:0752-7780045  

  地址:龙门县西林路42号 

  7.大亚湾区营商环境和投资促进局 商贸服务组

  邮箱:2310646161@qq.com  电话:0752-5562054   

  地址:大亚湾区创新大厦21楼 

  8.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 商务口岸组

  邮箱:jfjswk@hzzk.gov.cn   电话:0752-2611062   

  地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    

  9.惠州银联商务咨询电话:95534

  

附件:粤焕新活动平台商家入驻及报名操作说明.docx

(相关附件请移步“惠州商务”公众号或官网获取)

惠州市商务局商贸电商科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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