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配处方上的药名和药店的药是一样的,为什么买不了?”“为什么社康开不了外配处方,非要去医院?”
3月1日,深圳市医保局推出“双通道”药品管理新规,在全省率先将外配处方从“商品名”流转升级为“通用名”流转,并上线社康外配处方流转服务,这些曾经困扰广大群众的难题正在得到解决。
“双通道”药品
是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强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深圳有600余种
在医院买不到时可通过外配处方到药店购买,并享受和医院同等的医保报销政策
实施前
外配处方需在药品“通用名”基础上匹配具体生产厂家,患者去药店常遇“对不上号”的尴尬
实施后
医院/社康开具的外配处方仅需明确到“通用名”,患者在家旁边药店就能买到所需药品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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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融媒出品
记者:谢萌
设计:邓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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