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布警示通报:2025年1月至2月期间,全区接连发生五起因遗留火种引发的火灾事故,其中四起涉及居民住宅。消防部门联合火灾调查专家现场勘验发现,烧香祭祀、蚊香使用、烟头丢弃等日常行为中的疏忽,正成为威胁城市安全的“隐形杀手”。
案例直击:余烬复燃仅需三分钟
案例1:2月1日13时29分,荔湾区金花街道芦荻街272号206房,在卧室内使用蚊香,导致周边易燃物起火,燃烧物为衣物、杂物,燃烧面积为3平方米,火灾原因为遗留火种(蚊香)。
案例2:1月14日14时08分,荔湾区东沙街道金宇花园22栋304房突发火灾。经调查,住户陈女士在客厅神台焚香祭拜后,将未完全冷却的香灰倒入塑料垃圾桶。消防员破拆防盗门时,屋内浓烟已蔓延至楼梯间,过火面积达10平方米,神龛、电视柜等家具完全烧毁。
案例3:2月10日20时15分,荔湾区东漖街道西悦湾二期突发惊险一幕:某高层住户将未掐灭的烟头抛入楼下建筑废料,消防站队员使用高压水枪拦截火势,避免形成立体燃烧。
案例4:2月10日16时19分,荔湾区荔港南湾某居民楼燃烧物为床上用品、杂物,燃烧面积为2平方米,火灾原因为遗留火种(卧床吸烟)。
案例5:1月17日12时47分,荔湾区中南街道赤岗西约305号3楼,燃烧物为鞋柜、鞋子,燃烧面积为1平方米,火灾原因为遗留火种(烧香)。
案例6:1月14日10时51分,东沙街道紫东街141号金宇花园22栋304房,燃烧物为家具、书及杂物,燃烧面积为10平方米,火灾原因为遗留火种(烧香)。
案例7:2月14日6时43分,荔湾区中南街道增南路27号自编7号,现场建筑为烤鱼店,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燃烧面积约2平方米,起火原因为夜宵结束后有遗留烟头在垃圾堆,导致易燃物起火,燃烧物为塑料瓶、纸皮、木炭,消防站到场破门,2台车出水将明火扑灭,现场无人员受伤,转移2个煤气瓶至安全区域。
紧急防护指南
消防部门强调,近期天气较为干燥,木质家具含水量骤减,火灾蔓延速度较平日快3倍。市民须做到:烧香祭祀时全程值守,香炉应置于铺有湿沙的金属托盘;烟头、蚊香须用专业熄灭器处理,严禁投入垃圾桶或花盆;每日检查神台、阳台、空调外机位,及时清理油渍、纸箱等可燃物。
采写:南方+记者 陈薇 曾良科 通讯员 穗消宣
剪辑:南方+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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