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和《惠州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惠府办函〔2024〕70号)文件要求,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惠州市2024年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销售企业(商户)申报资料分批进行审核,我局拟定惠州市第四批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销售企业(商户)补贴资金金额,并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2-2233029
附件1:惠州市2024年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第四批)销售企业(商户)补贴资金表(线上).xls
附件2:惠州市2024年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第四批)销售企业(商户)补贴资金表(线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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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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