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东莞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25年学术研讨会暨东莞市检察院“莞香论案”第三期专题研讨会举行。会议围绕“治罪与治理并重在盗窃犯罪中的理论与实践”主题展开,来自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高校、社会组织及专业机构的百余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将焦点对准了盗窃犯罪这一社会关切议题,探讨如何构建更具实效的犯罪预防与矫治体系。
聚焦“精准治罪”:探讨司法尺度的专业碰撞
会议第一单元紧扣“精准治罪”,深入研讨了盗窃罪中“多次”认定的法律适用难题。在实践中,对于“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认定,尤其是已受过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再次计入刑事评价,存在不同理解,直接影响着罪与非罪的边界。
东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吴枫从侦查一线视角分享了取证与认定的实践难点。市检察院派驻麻涌检察室副主任张丽娴则结合办案实际,分析了法律适用中的分歧与考量。
随后的与谈环节,检察官、法官、律师及高校学者围绕已受行政处罚行为是否重复评价等争议点,结合案例进行了多角度交锋。讨论旨在凝聚法律职业共同体智慧,探讨更明确、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为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奠定坚实基础。
直面“多元治理”:破解未成年人盗窃高发困局
在第二单元“多元治理——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治理的共识构建与路径探索”中,市检察院检察官谭爱玲介绍了基于本地案件的实证研究,揭示了此类犯罪行为的特征与深层动因。市检察院派驻东莞监狱检察室检察官助理程泽雨则从“犯罪产生链”角度,剖析了导致再犯率高的治理困境。
为何特别关注未成年人盗窃犯罪?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东莞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杨丽平指出,这源于严峻的现实挑战:“从全国层面看,2024年未成年人盗窃犯罪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是排名第一的犯罪。在东莞,未成年人盗窃犯罪同样呈现多发、高发态势。”
来自启航学校、市妇联、东莞监狱等单位代表,分别从专门教育、家庭干预、高墙矫治等维度,分享了实践中的经验与亟待突破的瓶颈。讨论清晰地表明,构建一个贯穿侦查、起诉、审判、矫治、回归全流程的跨部门支持体系,已成为迫切的共同需求。
从“共识”到“共治”:构建犯罪治理链
在预防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方面,与会各方凝聚了重要共识: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优先适用矫治教育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犯罪标签”效应;要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做实控辍保学工作,健全社会支持体系,打破部门与区域之间的壁垒,推动各方保护力量形成合力。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丙友在闭幕讲话中指出,治理盗窃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沿着“犯罪产生链”,构建环环相扣的“社会治理链”。本次研讨会,正是构建这条“治理链”的一次关键思想碰撞与路径谋划,推动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深层转变。特别是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更需要有系统治理的思路,“通过构建‘源头预防+分级干预+事后修复’的全流程治理模式,系统性地降低再犯率,从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实防线。” 沈丙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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