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人肉“开盒”|这能刑吗

南方法治 2025-05-2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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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人肉“开盒”|这能刑吗

【省流版】

人肉“开盒”,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侮辱罪、诽谤罪等,非常有“判头”。

“开盒”涉及多个链条环节和行为主体,予以有效整治必须多向发力、系统施策。

【完整版】

加大打击惩治力度!近日,中央网信办部署进一步加强“开盒”问题整治工作。

“开盒”,指的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并将这些内容在网络公开发布的行为。不久前我们曾就百度副总裁女儿“开盒”事件(此前报道),详细聊过这一新型网络暴力行为。

今天我们再谈再问人肉“开盒”:这能刑吗?

必须重申:“开盒”很刑。

在信息获取上,通过境外黑灰产组织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贩卖个人隐私数据,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在行为实施上,将他人隐私信息恶意公开、组织网民进行攻击谩骂,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平台若未及时屏蔽或删除违法言论,可能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在行为后果上,网暴造成受害人“社会性死亡”,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不难看出,“开盒”涉及多个链条环节和行为主体,予以有效整治必须多向发力、系统施策。这在本次整治工作的部署中也有所体现:

在网络暴力的众多参与主体中,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是“核心”,只要精准识别这些“关键少数”并阻断其传播渠道,就能将“开盒”引发的不良后果扼杀在摇篮中。

对此,中央网信办提出,将深入清理包括诱导网民跟进泄露隐私,借机进行攻击谩骂、嘲讽贬低的内容,清理教授、买卖或者提供“开盒”方法、教程和服务等信息内容。

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平台在收集、存储和发布个人信息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围绕进一步升级完善防护措施,中央网信办强调,平台应设置涉“开盒”举报快速入口,及时核实网民投诉举报,最大限度帮助网民防范和处置“开盒”问题风险。

这也提醒作为网民的我们,一方面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也要坚决和“开盒”说不,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案/出镜:南方+记者 陈嵘伟

摄影:南方+记者 梁钜聪

剪辑:南方+记者 万稳龙 实习生 陈迎禧

海报设计:吴颖岚

编辑 邓素凡
校对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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