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惠城区桥西街道金麦苑小区门口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惠城区应急、住建、公安、消防、燃气公司和属地街道等多个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泄漏情况在当日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截至8月7日上午10时,施工坑仍未处理,附近无明显施工提示标识。
经初步了解,事故由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负责的光纤施工项目引发,施工单位为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该项目未办理审批手续,亦未签署《施工现场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8月3日下午4时许,在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备案的情况下,施工人员在小区门口进行地下打孔作业时击破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
事故发生时,现场燃气异味明显。住在附近的梁先生表示,事发时听到一声巨响,随即闻到明显的燃气味,有人捂着鼻子自行疏散。“燃气泄漏持续大约半小时,当时有70-80人到现场处理,消防车都来了3台。”居民杨阿姨告诉记者,附近的居民都紧急关窗,“味道真的太大了。”
“消防车来了之后,附近路段就被封锁了。”居民郑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后,施工坑已经几天了,还没有人来处理,“真的太危险了,附近居民这么多,万一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门口约有一条3.5米长的沟槽状开挖痕迹,坑道裸露,附近无明显施工提示标识。而今,发生泄漏的煤气管道被黑色胶带缠绕,不到1米处,地面上有清晰的燃气标志。
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燃气经营者查明施工范围内地下及其他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勘察作业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探测或者开挖予以确认燃气设施埋设情况。
因施工、勘察作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施工、勘察单位应当协助燃气经营者进行抢修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造成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南方+记者 张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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