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车辆逾期未检,清远一男子被重罚!

作者 邓文燕 2025-08-01 14:49

车辆定期接受检验是车辆安全行驶的保障,但现实生活中有些车主不留心或因车辆使用频次低拖延、逃避车检,最终未按规定参与车辆检验。若是仍选择开车上路,等待车主的只有法律的惩罚。前段时间,清远交警就查获了一名驾驶人,人是酒驾的,车是逾期未检验的,“任性”上路的结果就是被查被罚。交警提醒,车辆逾期未检验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车主遵守法律法规,按时为爱车办理车辆检验业务,自觉拒绝酒后驾驶。

事件回顾

7月19日晚,清新交警在清新区太平镇某路段开展夜查设卡执勤时,依法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及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7mg/100ml,驾驶人江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该车还存在逾期未检验的情况。民警对驾驶人江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酒后驾驶、车辆逾期未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驾驶证记13分、暂扣6个月,罚款2200元并拖移机动车的处罚。

交警提醒,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既是法律的硬性要求也是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若机动车逾期未检上路很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1.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无法被及时发现和修复。车辆技术性能下降,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及制动性能均会大幅降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2.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3.上路将被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

4.将被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即使未达报废年限,也将被强制报废。

撰文:邓文燕 清公宣


点击图片,一键报料↓↓↓

编辑 梁杰
校对 吴荆子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手机扫码打开本网页
扫码下载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