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是珠江流域禁渔期,为期4个月。3月1日,白云区开展全天候巡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据悉,禁渔期内,除了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白云区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范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实施范围为全区所有公共水域,包括流溪河、珠江西航道、白坭河、新街河等,总流域面积约41平方千米。
3月1日是珠江流域禁渔期首日,当日一早,执法人员就乘坐渔政执法艇,率先对流溪河人和桥至李溪坝水域开展巡查执法行动,对河道两岸等重点区域展开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筑牢水域生态保护屏障。
执法人员乘坐渔政执法艇开展巡查执法行动。
巡查至钟落潭镇米岗村某河段时,执法人员同步张贴禁渔宣传公告,向沿岸村民、垂钓者宣传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检查靠岸停放的船只,并无发现异常。“禁渔4个月,这段时间正好休息一下,和朋友喝茶聊天,鱼也能好好产卵、成长,我们非常理解支持!”米岗村渔民龙叔告诉记者,近年来,通过增殖放流和严格执法,流溪河的鱼群明显增多,水质越来越好,大家都有目共睹。
执法人员张贴禁渔宣传公告,向沿岸村民、垂钓者宣传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
“禁渔期内,除了休闲垂钓外,任何捕捞作业均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开设了24小时举报热线,鼓励市民发现非法捕捞线索时,及时进行举报。”白云区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通过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辖内渔民均能严格遵守禁渔期规定,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明显减少,流溪河段渔业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接下来,该局将依托“智慧渔政”监控系统,对重点河段实施24小时电子盯防,并联合从化区、花都区、佛山市等地的渔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非法捕捞行为,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文 | 肖惠津
图 | 谭札烽
通讯员 | 陈涵珣
编辑 | 吴秋兰 李杏婵
审核 | 罗盛光 戴日模
签发 | 刘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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