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某市农牧局两公司采用“白皮袋”包装,销售“京科糯XX”玉米种子,发芽率70%明显低于国家标准。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向4名种植户销售种子4.52万公斤,货值金额310.06万元。
安徽省六安市某农资经营部在售的“华艳玉”牌沣彩糯1号玉米种子,经查系农资经营部从网络平台购进,未取得国家审定及安徽地区审定和引种。
福州市罗源县某镇一农资经营部经销的水稻种子,经检测水分实测值不合格,被责令停止经营该批次水稻种子,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南信阳几十位农户种猫爪草损失200万,淮滨县农业执法大队调查发现农户所购种子系假种子,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开出1074万元的罚单,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山西省临汾市一农资店经营“假种子”被查。
01
310万元“白皮袋”假种坑农,两公司涉罪被查
近日,某区农牧局接群众举报,A农业科技公司销售的“京科糯XX”玉米种子出苗率低。经某区农牧局和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并依法抽样送检,涉案种子采用“白皮袋”包装,无产品标签和产品名称,且发芽率70%明显低于国家标准,为假劣种子。
经立案查明,A农业科技公司与种植户签订糯玉米订单种植回收合同,约定种植户以每亩120元的价格(预付15至30元不等,剩余价款回收时抵扣)从该公司购入涉案玉米种子,产出成品后该公司以每公斤1.6元的保底价回收。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向4名种植户销售种子4.52万公斤,货值金额310.06万元,实收预付款40.11万元。案发后,4名种植户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已协调该公司向农户提供了质量合格的玉米种子并指导农户进行了补种。
经进一步查明,该公司与B农业发展公司签订糯玉米订单种植回收推广合同,购入种子4.52万公斤,货值金额310.06万元,预付种子款11.5万元,并将该批种子全部销售给涉案农户。因两公司的行为均涉嫌构成犯罪,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二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售卖“假种子”!安徽省六安市一农资经营部被查
2025年4月7日,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管局姚李市场监管所接到一起关于售卖“假种子”的投诉,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叶集区姚李镇大顾店农贸市场某农资经营部调查核实。
经查,在该农资经营部货架上发现有湖南省某种子公司生产的“华艳玉”牌沣彩糯1号玉米种子2袋(30克/袋),其审定号为:湘审玉20180004。该玉米种子系农资经营部从网络平台购进,未取得国家审定及安徽地区审定和引种,并将案件线索当日上午及时移交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部门查处,严防不合格种子入市,切实保障春季生产用种安全。
安徽省六安市监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种子查看国家审定编号和包装日期,索取购种票据,遇到消费纠纷一定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03
福州市某农资经营部经营劣种子被罚1万元
2024年4月,福州市罗源县农业农村局接到通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在罗源县某镇一农资经营部,抽检到的某品牌水稻种子,经福州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水分实测值不合格。被抽检单位收到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后,立即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果仍为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之规定,罗源县农业农村局认定该批次种子为劣种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罗源县农业农村局责令该农资经营部停止经营该批次水稻种子,没收涉案水稻种子17袋(共8.5千克),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2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有关部门结合自由裁量权标准,给予1万元行政处罚,通过将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4
河南信阳农户种猫爪草损失200万,执法部门开出1074万元罚单
春回大地,本该是庄稼人满怀期待的时节,河南信阳淮滨县的几十户猫爪草种植户却站在田埂上红了眼眶。他们轻信了“优质种子”的承诺,如今200万元的投入化作泡影,连一根苗都没能等到。
去年秋天,自称“专家”的黄某带着猫爪草种子走村串户,宣称种子质量上乘,还承诺全程指导种植技术。农户们算了一笔账:市场价每公斤超700元,亩产收益轻松过万,若真如黄某所说,这可比种小麦划算多了。于是,有人掏出5.9万元买种,更多人东拼西凑,几十户累计投入71.6万元。
可播种后,隔壁田里的猫爪草已抽出嫩芽,黄某的“优质种子”却毫无动静。“别人家一亩收150公斤,我们连本钱都收不回!”经统计,光投入5.9万元买种的一家农户,就亏损了200万元。
接到举报后,淮滨县农业执法大队迅速介入。调查发现,黄某售卖的种子既无品种标签,也未标注生产信息,根据《种子法》第四十八条,这类“白袋种子”被定性为假种子。更令人愤慨的是,黄某将劣种包装成“技术配套”的优质产品,利用农户对高收益作物的渴求心理实施欺诈。最终,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开出1074万元的罚单,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这一处罚并非个例。近年来,河北盐山、山东青岛等地接连查获假种子案件,涉案者轻则罚款数万,重则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利剑之下,任何企图从农民饭碗里“捞黑钱”的行为都将付出惨痛代价。
猫爪草作为高价值中药材,近年价格从每公斤45元飙升至700元,吸引大量农户转型种植。但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种子需沙质土壤、精准水肥管理,采挖成本每亩超1200元,一旦选错种源或技术失当,极易血本无归。此次事件暴露出部分农户盲目跟风、轻信口头承诺的短板,也警示行业需加快建立种源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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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一农资店经营“假种子”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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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农财君综合整理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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