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安全生产始终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4月24日,清远市应急管理部门公布了2025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如同一面面镜子,映照出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漏洞与不足,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警示着各企业及从业者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一:粉尘涉爆隐患,企业“吃”罚单
2024年11月29日,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清远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了多项严重隐患。
该公司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也未安装使用风压差监测装置,喷漆房现场的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可燃气体探头设置高度不合理,气体报警装置未设置在24小时人员值守场所。依据相关标准,木质粉尘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内完整整改并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2024年12月6日,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立案调查,2025年2月24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企业合并人民币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起案例凸显了工贸企业在粉尘涉爆领域的安全管理短板。粉尘爆炸是一种极为危险的工业灾害,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确保除尘系统等关键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从源头上消除粉尘爆炸隐患。同时,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从而保障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案例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安全无保障
2025年1月27日,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某烟花爆竹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涉嫌销售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共126箱/件/盒。经调查核实,该经营部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对该经营部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人民币2500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都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往往质量无法保证,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从事烟花零售的经营者,必须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向其他零售者或者个人采购。
本案中的经营部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更给社会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这警示着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从合法渠道采购烟花爆竹,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经营过程合法合规,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安全生产无小事,防微杜渐保平安。这些典型案例再次提醒大家,安全生产工作容不得丝毫懈怠。各企业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员工安全素质。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南方+记者 黄剑琴
通讯员 清远应急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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