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午间出击化纠纷,倾心调解暖人心
处置单位: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环境促进组
一、案情简介
2024年8月起,何女士在某美容机构的反复劝说和免费体验试用诱惑下,累计购买6万多元美容套餐和产品。12月,何女士家人生病,经济负担加重,急需资金,与美容机构协商退费未果后,向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区所求助。
二、调解过程和结果
西区所工作人员接到求助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当日中午立即前往美容机构调查处理。美容机构工作人员陈述何女士购买6万多元美容套餐和产品的经过与何女士的说法基本一致。调查人员指出其存在诱导消费的经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经营者“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的规定。经过数小时调解,机构最终同意退还5.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何女士及其家人对工作人员表示感激。
三、案例点评
该案例反映出部分美容机构存在销售不规范,利用消费者心理弱点诱导高额消费的不当经营行为;同时也体现了市场监管局在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及时调查处理,认真履职,不仅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还规范了美容机构的行为,推动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提醒消费者在面对推销诱惑时要保持理性,审慎消费,权益受损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
同时提醒经营者在经营中要特别注意对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的规定,守法经营。
南方+记者 张峰
来源: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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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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