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题为《<汉谟拉比法典>与商汤关系新论》的论文引起广泛争议。文章称“汉谟拉比与商汤为同一人”。
8月8日,文章的第二作者吴彬华(青藤斋阿华)发布长文进行回应。
吴彬华表示,在十几二十年前做这方面的学术探讨时,发现英语总体上算是中华北方方言区的一种,又吸收进其他语种的词汇形成的。
“我的考证草稿写出来后,想先发篇简要的论文试一下,并从中将考证汉谟拉比就是商汤王的内容摘了出来,形成了论文的初稿。初稿出来后,我请李荣建教授审,李教授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于是我们决定共同署名发表论文。”
“《汉谟拉比法典与商汤关系新论》这篇论文是2007年10月由武汉科技学院学报发表的,次年6月的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法史学》复印资料,进行了全文转载。我记得雷达学院还因为这篇复印资料出现了雷达学院的署名,还给我发过学术创新奖。”
《<汉谟拉比法典>与商汤关系新论》在摘要部分写道:“古巴比伦王国君主汉谟拉比在位期间制定的《汉谟拉比法典》,是人类上古文明的标志性成就。通过英汉两种语言的同源追溯,可以考证汉谟拉比在位期间所做的功绩,汉谟拉比本人以及与他同时代的人物能够跟《史记》所载的商汤王很好地吻合起来。由此,扑朔迷离的中华五帝史、夏史及商史,可以找到一条总的纲线。”
吴彬华回应长文如下:
论文第二作者吴彬华回应长文。
论文第二作者吴彬华回应长文。
南方+记者 贺达源
南方+见习记者 张湘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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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文焕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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