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出事故,保险垫付可追偿

作者 潘俊宇 2025-04-08 10:25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是否可以对醉酒肇事司机进行追偿呢?近日,韶关新丰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追偿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13日,李某醉酒后驾驶的小型轿车与王某驾驶的教练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教练余某及另外两名学员陈某、张某受伤的事故。经认定,李某、教练余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其他人员不承担事故的责任。事故发生后,另外两名学员张某、陈某分别起诉李某、某保险公司、余某及余某所在的某驾校公司,要求赔偿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后经法院判决认为,某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张某156249元、赔偿陈某41751元,不足部分由李某、某驾校公司各赔偿一半。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依法履行了赔偿责任。在履行保险义务后,某保险公司向李某追偿,要求李某赔偿损失198000元及相应利息。

法院裁判

新丰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某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依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了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其有权在其赔偿的范围内向李某行使追偿权。故判决由李某向某保险公司支付垫付的赔偿款198000元。关于某保险公司主张的利息,因其追偿数额应在其实际赔付范围之内,故对某保险公司要求支付利息损失的诉请,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旨在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交强险先行赔付机制主要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申请,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先行赔付并不意味着肇事者可以逃避责任,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有权向肇事方者追偿。饮酒勿驾驶,不要认为给车辆购买了相关保险就可以免除责任。醉酒驾驶作为法律明确规定的追偿情形,肇事者最终仍需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陈秀玲

编辑 阙紫晴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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