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顺德区人才子女这样入学

作者 蒋晓敏 2025-03-26 22:11

3月26日,顺德区教育局发布《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为全区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提供指引。《方案》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有哪些规定?一起来看看。

根据《方案》,该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为符合以下条件,并在佛山全职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服务。

(一)第一类: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

(二)第二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

(三)第三类: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

(四)第四类: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五)第五类:除上述规定的第四类人才以外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方案》根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对不同类别人才的子女服务进行了明确。其中第一、二类人才子女可根据人才个人意愿安排学位,其余类别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第一类对象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入读,第二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申请子女入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

第三、四、五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划定直招比例,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直招计划数,可直接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直招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具体实施依照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同时,第三类对象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享受直招的待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人才的志愿和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在高中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对象子女,在佛山参加中考,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资格。

在转学政策方面,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参照同类对象入学政策执行。

而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学校的,第一类对象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及学位空余情况给予安排。第二、三、四、五类对象在顺德区申请子女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衔接为原则,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申请转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由顺德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采写:南方+记者 蒋晓敏


编辑 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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