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学生帮信罪十大高危行为曝光!这些"兼职"正在毁掉年轻人

东莞普法 2025-03-06 16:52

看似轻松的“兼职”背后,可能藏着三年刑期!

本文揭秘2025年学生最容易触雷的10种帮信行为,附真实案例警示!请全体家长、老师、同学们注意防范,转发提醒!

一、出租、出借、出售“两卡”

“两卡”,即手机卡和银行卡,不法分子盯上了涉世未深的学生,用小额金钱诱惑他们出租、出借或出售“两卡”。同学们可能觉得只是简单的“借个卡”,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这小小的举动,却可能让自己陷入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

某高校学生小李在网上看到一则“轻松赚钱”的兼职信息,对方承诺只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就能获得高额报酬。小李心动了,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了对方。没过多久,警方就找到了小李,原来他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小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仅学业受到了严重影响,未来的发展也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发放涉黄小卡片

走在大街小巷,你是否注意到车窗上、门缝里,常常被悄悄塞进一些花花绿绿的小卡片?上面印着性感撩人的美女图片,配上诸如“同城约会”“私密服务”等极具诱惑性的文字,这些就是涉黄小卡片。

一些不法分子瞅准了学生想赚快钱的心理,以“轻松兼职,日结高薪”为诱饵,吸引学生帮忙发放这些涉黄小卡片。同学们可能觉得这不过是简单的体力活,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却不知自己已经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暑假,大学生小张为了赚取外快,在网上接了一份“发卡片”的兼职。对方承诺,只要每天晚上在指定区域发放小卡片,就能获得高额报酬。小张没有多想,便答应了。然而,没过几天,警方就找到了他。原来,这些涉黄小卡片是诈骗团伙的引流工具,背后隐藏着一系列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小张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手机口” 诈骗

简单打个电话,就能轻松赚钱?小心,这可能是“手机口”诈骗的陷阱!“手机口”诈骗,是指利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进而实施诈骗。

青海某学校的学生赵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能提供“高薪兼职”的人。对方告诉他,只需按照指示用手机拨打电话,每小时就能获得高额报酬。赵某心动了,按照境外诈骗分子的指示,下载境外通联软件,用之与境外诈骗分子保持语音通话,同时将另一部手机拨打受害人电话。在尝到甜头后,赵某又邀集8名同学一起实施帮信行为。然而,他们的行为很快就被警方发现,最终,9人一同被公安机关抓获。

四、非法安装、使用GOIP或VOIP设备

GOIP 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能从境外任意切换手机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一台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操控拨号,实现“人机分离”,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而VOIP则是基于IP的语音传输技术,经由互联网来进行通信,诈骗分子通过架设VOIP设备、异地网络远程拨号的方式实施诈骗,达到隐匿其真实位置的目的。

在四川南充,三名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在蝙蝠聊天软件上受陌生人邀约组建“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通话服务,非法获利共计3万余元,最终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跑分”洗钱

“跑分”就是利用自己或收购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渠道,并从中牟利。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兼职赚钱”“轻松日结”的旗号,吸引学生参与“跑分”,看似轻松赚钱,实则是违法犯罪。

在江西南昌,某高校4名大学生因为贪图小利,帮诈骗分子办理银行卡洗钱,其中洗钱金额最高的大学生胡某,卡内流水总额高达300多万元。他们以为只是简单的“兼职”,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终,4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六、充当“车手”取现

“车手”专门负责为诈骗团伙取现,将诈骗所得的赃款从银行账户中取出,再交给上线,从而实现赃款的洗白。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高额报酬,不惜铤而走险,充当“车手”,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利益,也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犯罪嫌疑人秦某从网络认识一诈骗团伙成员后,了解到“车手”能非法快速获利,便伙同田某、魏某等人,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对接上线,先后流窜多地银行ATM机进行“取现”,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非法转移涉诈资金。事后,他们再根据取现情况抽取分红,将剩余钱款转入上线所指定的账户中。经查,该团伙共非法取现涉诈资金达1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余万元。最终,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七、兼职“代购”

一些同学看到了“代购”中的“商机”,想要通过兼职代购来赚取一些零花钱。然而,他们没有意识到,兼职代购背后也隐藏着诸多风险。有的兼职“代购”,可能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卷入走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浙江宁波,大学生小美在某求职招聘公众号上看到一则招聘“商场采购员”的兼职广告,工作内容是在商场做“代购”,采购化妆品和护肤品,日薪300元还包早午餐。小美心动不已,添加对方微信了解详情。对方称是“代购”公司,采购款会先打到大学生账户,需要其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去银行取现,再按要求到商场采购,全程有工作人员带教。小美按要求操作,取现15万元,对方给了她1500元报酬,远高于约定日薪。可随后对方以“今日缺货”为由让她先回去等通知,之后便消失不见。小美没等到通知,却等来了警察。原来这是骗子设下的“跑分洗钱”陷阱。

八、出租或出售微信、支付宝等网络平台账号

不法分子打着“兼职赚钱”“轻松日结”的旗号,诱骗学生出租或出售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账号。而学生们往往因为缺乏社会经验,经不住诱惑,轻易地将自己的账号出租或出售给了不法分子。

13岁的初中生小豪,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条“出租微信账号,日赚300元”的广告。小豪心动了,他添加了对方的联系方式,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自己的微信账号和密码发给了对方。对方还让小豪在一段时间内不要登录该账号。小豪以为这只是简单的“出租”,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没过多久,小豪就收到了警方的传唤。原来,他出租的微信账号被诈骗分子用于刷单“引流”,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小豪虽然未满16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被纳入了信用惩戒名单,对他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

九、为诈骗团伙提供广告推广或粉丝引流

不法分子为了扩大诈骗的“战果”,将目光投向了广告推广和粉丝引流。他们利用学生对网络的熟悉和社交平台的影响力,诱骗学生为其发布虚假广告,吸引更多的人成为诈骗的目标。

大学生小王,为了赚取生活费,在网上找到了一份“兼职推广”的工作。对方要求他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布一些投资理财的广告,承诺每成功吸引一个人点击链接,就能获得一定的报酬。小王没有多想,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发布了广告。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些所谓的投资理财项目,都是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许多人在点击链接后,被诱导下载了虚假的投资APP,最终被骗取了大量钱财。小王也因涉嫌为诈骗团伙提供广告推广和粉丝引流,被警方依法处理。

十、协助诈骗团伙注册账号或搭建网站

有些大学生,有着不错的网络技术,却协助诈骗团伙注册账号或搭建网站,为诈骗分子提供了重要的犯罪工具,让更多的人陷入了诈骗的陷阱。

长沙一名在校大学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诈骗团伙注册了大量的社交账号,并协助他们搭建了虚假的投资网站,吸引了众多受害者上当受骗,因此获得了近2万元的非法报酬。然而,他的行为最终被警方发现,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同学们,人生没有撤回键,有些选择一旦踏错就是万丈深渊。

那些看似轻松的“兼职”,实则是将青春典当给罪恶的魔鬼契约。

每张银行卡都可能成为刺向无辜者的利刃,每次“跑分”都在亲手浇筑囚禁自己的铁窗。

法律不会因“不知情”网开一面,请记住:

用知识与汗水浇筑未来,而非在铁窗下流泪忏悔。

转自:刑事正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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