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9月9日,美国众议院宣布以306票对81票通过了H.R.8333号法案,即《生物安全法案》(The Biosecure Act)。该法案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美国联邦机构与外国生物技术公司展开业务往来,并点名了5家中国公司,分别是中国合同研究组织(CRO)巨头药明康德及其姊妹公司药明生物、华大集团、华大智造以及其子公司Complete Genomics。
10日开盘,上述中国公司股价均呈现不同程度下跌,截至发稿,药明康德(02359.HK)跌幅最大,超过了8%。
针对此《生物安全法》草案,9月10日早间,药明康德、药明生物、华大智造先后发表回应声明。
药明康德:强烈反对未经正当程序的指定
药明康德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该次通过的立法草案系基于此前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于2024年5月15日(美国时间)投票所通过的版本作出,其中包括将药明康德指定为“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本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指定。该法案拟限制美国政府提供的资金、贷款或补助被用于在履行政府资助的合同中使用被指定公司提供的某些生物技术设备或服务。尽管有此限制性条款,该法案也包括了一项不溯及既往条款(“祖父”条款),即允许被指定的公司继续为其客户履行由美国政府资助的合同直至2032年。
“我们坚信,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药明康德在公告中表示,并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
药明康德表示,在今后数月,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还将继续经历立法过程。要使拟议的立法草案成为法律,该草案在本第118届国会任期届满之前还必须获得参议院的批准,并调和与众议院所通过版本之间的任何差异。目前,参议院尚未安排对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进行审议,其立法进程走向尚不明确。公司将与谘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
药明生物:将密切关注立法程序并与相关方持续沟通
药明生物也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由于法案草案成为法律须经美国参议院批准,其内容于馀下立法程序期间仍有待进一步审阅及修改。美国参议院待定立法路径在现阶段亦尚未明朗。
“作为全球生物药CRDMO平台,本公司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亦未在其全球任何业务中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本公司坚信其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并强烈反对未经正当程序的任何未经证实的预设性指定。”药明生物表示,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立法程序并与相关方持续沟通。
华大智造:法案对于公司的指控存在多处事实错误
华大智造在官网发表了中英双语声明,称该法案只是立法过程中的一步,并不意味着其已成为法律。对于公司的指控存在多处事实错误,后续依旧可能被修改或终止。
“我们再次强调,华大智造和Complete Genomics作为基因测序行业上游设备提供商,不收集任何基因数据,客户基于公司测序平台所产生的数据均由客户自行收集、存储、处理及管控。”华大智造提到,美国本土领先的第三方评估公司FTI Consulting曾在2023年10月对华大智造基因测序仪(DNBSEQ-T7)进行审计。结果显示,“没有测序信息相关的与外部IP的通信和数据传输,也未发现直接相关的源代码或网络方面的漏洞。”
华大智造还表示,该法案基于不正确的信息和毫无根据的指控,反而帮助了一家占据全球基因测序仪市场高份额的美国公司,在美国市场消除市场竞争。公司呼吁,美国基因测序仪行业的垄断行为不应该被忽视,因为这样会扼杀创新,增加成本,不利于基因科技造福全人类。
【采写】南方+记者 梅子仪 严慧芳
【统筹】严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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