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年中,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2025年度调整工作开启。
日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新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和限额进行调整。
《通知》显示,调整后,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将从上一缴存年度的31284元调整为31765元,最高月缴存额上限则从去年的7508元增加至7624元。
文件要求,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都应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缴存标准调整,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调整幅度如何确定?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缴存基数二孩缴存限额标准与阶段性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收入水平息息相关,与时俱进,兼顾社会公平。
在缴存基数方面,《通知》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的月平均数。2025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1765元,较上一年度标准增加481元。
缴存限额则是依据缴存基数计算而来,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按照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5%~12%区间的缴存比例约定计算,2025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812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达到7624元,较上一缴存年度增加116元。
南方+记者 张峰 通讯员 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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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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