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不“打烊”!鼎湖法院10小时化解涉“未”纠纷

肇庆政法 2025-05-28 09:57

“本以为要闹到‘庭上见’,没想到只跑一趟就把这事解决了!”家长们纷纷向鼎湖法院调解员、鼎湖区坑口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竖起大拇指。

4月30日凌晨1点随着三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协议上签下各自的名字,一场历时10个小时的涉“未”调解终于画下圆满句号。

案件中的两名孩子在公园玩闹,本是一件开心的事,竟引起三方纠纷,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事情回到半个月前,7岁的林林和6岁的浩浩公园玩耍跑跳时不慎发生碰撞导致林林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林林的父母遂要求浩浩父母及公园方赔偿医药费、后续治疗及营养费用。

“既然这样的话,我们找专业人士来评评理!”眼看着三方就责任比例划分和赔偿数额协商多天无果,4月29日下午3点,林林父母来到鼎湖区坑口街道综治中心“找说理”。

因三方争议较大,鼎湖区坑口街道综治中心迅速启动三调联动机制,鼎湖法院迅速派出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小关立即前往开展诉前联调工作。

我们林林摔倒是因为浩浩碰撞引起的,而且我认为园方也没有尽到管理责任。

“我们在玩乐设施上都贴了安全提示标语,也安排了安全员在场看管,事故责任与我们园方无关。”

“本身两个孩子玩乐时就是蹦蹦跳跳,不能因碰了一下就把责任都推到我们浩浩身上吧!”

三方心中都憋着一股气,均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对方没有尽到看管责任导致的。

在充分听取了当事人证词及仔细查看事故当天视频监控后,法院调解员小关认为事故的发生三方均有责任。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争取一次化解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法院调解员一方面为当事人“面对面”释法说理,现场讲解自甘风险规则、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娱乐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等法律法规,从事实和法律层面阐明三方应当承担事故责任;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专业优势,指导司法所、综治所工作人员对三方进行“背对背”协调和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在历经了近8个小时的“圆桌协商”和“背对背”调解后,终于,三方情绪逐渐平息并达成初步的调解意见。

当众人坐下商定协议细节内容时,双方家长又因赔偿金数额闹起了新的矛盾。此时,已是晚上十点,为不让调解“功亏一篑”,法院调解员继续耐心引导当事人开展新一轮的调解。

“孩子受伤,我们大人心里都不好过,再争吵下去,家长们奔波劳累,孩子们也会受到二次精神伤害,友好协商才是给孩子树立榜样的最优做法呀。”

调解室内陷入了沉默。末了,浩浩父母互相对视,叹了一口气,说道:调解员,您的意思我们明白,但林林父母不依不饶的,金额方面不肯让步啊。

“可怜天下父母心。浩浩爸妈,设身处地想一下,如果当天摔伤进医院的是浩浩呢?况且,林林爸妈列出的费用都是有据可依的,咱们看看能不能再完善解决方案。”

调解员一边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一边根据诉求不断优化调解协议内容,逐步缩小分歧。

经过多轮协调,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浩浩家长和公园方各自承担26000元医药费,剩余由林林家长自行承担。

调解协议签订后,调解员现场指引当事人提交申请司法确认材料。鼎湖法院立即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力,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

“林林家长,我替浩浩跟你们说声抱歉。我们和他说了,以后玩闹要注意安全。”

“我们园方以后也会加强安全监管。”

“林林也是有点闹腾,他这次之后也长记性了。”

三方代表一脸轻松地走出鼎湖区坑口街道综治中心。

这是鼎湖法院主动融入综治“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让群众有困难“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促进矛盾纠纷就地高效化解的工作缩影之一。

近年来,鼎湖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多元共治,持续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助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绘就多元化解新“枫”景,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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