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防护网”再升级,深圳发布全国首个无人机保险服务指引

作者 刘烨 2025-07-16 18:45

近日,深圳正式发布《深圳地区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指引》(以下简称《服务指引》),形成“示范条款+服务指引”全链条保险保障。同时,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无人机保险服务的标准化规范文件。

以“险”助“飞”

深圳构建低空经济保险体系的关键一环。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深圳消费级无人机占全球市场70%,工业级无人机占全球市场50%,已集聚1700余家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2024年4月,深圳已率先发布全国首份“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条款”(下称“示范条款”),创新性增加了无过失赔偿条款、空中坠人事故责任、急救费用垫付等保障内容,也是市场上首个提及无过失责任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示范性条款。

此次发布的《服务指引》在示范条款的基础上,更加明确实际落地路径。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的定义,《服务指引》明确,保险机构在条款名称中应当包含并体现 “无人驾驶航空器”或“无人机”等字样,清晰明确条款的承保内容。在承保服务方面,《服务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报备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额外增加或者减少保险责任。同时,保险公司有责任维护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市场秩序,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以恶意低价扰乱市场。

在理赔服务方面,《服务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一套包含接收报案、查勘调查、资料收集、责任审定、定损和理算、赔款支付、结案归档等全流程的理赔管理规范和服务制度,并公开咨询与投诉电话、投诉处理流程,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理赔服务。

撰文:刘烨

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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