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名个人1集体拟获省推荐受中央表彰

作者 王蓓蓓 2026-03-16 15:04

3月16日,广东省委组织部对我省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其中,佛山陆秀兴(共青团广东省委兼职副书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党委书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入选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拟推荐对象;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员会入选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对象。

以下为公示原文:

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经逐级推荐、综合比选、严格考察、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我省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在全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邮编:510082)。

联系电话:020-87195184,020-87197650(传真)。

采写:南方+记者 王蓓蓓

编辑 梁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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