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任命童嫚为珠海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黄宇菲为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柏和为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国剑为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郑木水为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古炜旋为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委员。
任命丁晓平为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梅花为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海涛为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免去雍灵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维泽的珠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慧的珠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周莉为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批准任命陈强为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李中原的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毛兴敏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李中原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陈强的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南方+记者 张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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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蔡如意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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