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深圳市司法局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企业关切,以制度创新、执法监督、复议解纷、法律服务、合规赋能、个人破产改革等为着力点,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4年,深圳市司法局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从全省首创“执法监督码”,到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从深化个人破产制度改革,到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从优化涉企法规制度供给,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每一项改革都力求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让法治成为深圳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
《圳有为》栏目本期对话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小文,深入解读深圳市司法局如何以法治思维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以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为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以高水平制度供给构建营商环境“四梁八柱”
南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其最基本载体是制度规则。请问深圳在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实践?
蒋小文: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制度建设是营商环境的基础。近年来,深圳市司法局在营商环境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立法方面积极作为,持续完善政府立法征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努力以高水平制度供给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做好《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多项立法项目的起草审查工作,不断健全我市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保障。
二是在产业科技创新方面,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体现改革创新、先行示范的新兴领域地方性法规出台,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三是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设立45个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其中16个设在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的代表性企业,完善政府立法征询意见机制,形成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公开征求意见等一系列开门立法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反馈渠道,为实现科学民主立法提供充分支撑。
四是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市、区、街道三级3000余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入库、一网可查”,为企业精准查询文件、快速获取政策动态提供便捷的信息窗口。
五是对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开展深度清理。例如,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及时修改、废止滞后的规章及文件,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六是提请市政府发布《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出台全省首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工作指引,持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不断提升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让“监督码”成企业“防扰盾”
南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请问在优化政府治理、规范行政行为方面,深圳如何立足企业的需求和关切,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融入具体工作的呢?
蒋小文:优化营商环境,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近年来,深圳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执法部门涉企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重点针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法设定罚款、违法实施罚款、趋利性处罚、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执法扰企等六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目前我们也正按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工作安排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处罚、免强制4张清单的动态更新机制和适用情况定期报送机制。2024年深圳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累计适用减免责清单事项7563次,减免金额约1.37亿元。
三是率先打造全省首个“执法监督码”系统,推行“扫码入企”制度,除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等特殊情形外,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前须扫“执法监督码”,限制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扰企行为。
南都:据了解,“执法监督码”系统正在全市推广应用。您刚刚也提到了这个创新举措,想向您了解一下,“执法监督码”如何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目前实施效果如何?
蒋小文:深圳市司法局自2023年底就开始谋划此项工作,协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在全省率先建设“执法监督码”系统。2024年,为进一步便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扫码”工作,我们推动该系统与市市场监管局的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打通对接链路,便利执法人员扫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登录监督码系统。
我们这个系统分为企业端、行政执法端、执法监督端,搭建起行政执法单位、企业和行政执法监督主体之间的桥梁。
对于企业而言,“执法监督码”是简单易用的“便捷服务码”。企业通过它可以获取企业规范经营指引、利企惠企政策指导、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服务内容,并可以对行政执法单位入企不扫码、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直接投诉。
对于执法单位而言,“执法监督码”是便捷好用的“高效执法码”。执法单位可以发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开展业务协作、联合检查;除特定情形外,可以进行行政检查预告,提前告知企业检查单位和检查时间,避免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查询企业接受行政检查情况,进一步科学制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优化调整涉企行政检查时间和检查频次。
对于执法监督主体而言,“执法监督码”是切实管用的“高效监督码”。行政执法监督主体通过它可全面掌握涉企行政检查总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行业性的涉企行政检查跟踪分析,及时发现涉企行政检查薄弱环节和问题。
“执法监督码”系统自2024年8月起在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上线试运行,效果良好。企业反映“执法监督码”的使用很好地减少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问题,明显提升了效率。2025年5月,深圳市司法局印发《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全市上线应用工作方案》,分两批上线应用。
九成以上涉企案件在复议阶段“案结事了”
南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在发挥行政复议作用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什么举措和成效?
蒋小文: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正式开启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以“主渠道”为目标导向的新发展阶段。新法施行的首年,全市新收复议案件约1.93万宗,同比增长80.4%,行政复议首选率达86%,将近91%的复议案件在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作为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行政复议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承载着重要使命。
2024年,市复议办办理涉企案件4616件,既涉及龙头企业,又涉及社区便利店、小型商超等中小微型商事主体。近四成涉企复议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成功化解,九成以上涉企复议案件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不再进入诉讼环节。具体来看:
一是不断畅通复议受理渠道,实现复议案件应收尽收。打造“i深圳”APP“掌上复议”平台,实行行政复议申请“一站式”服务,群众、企业足不出户即能在网上申请复议,极大降低了群众、企业以行政复议方式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二是优化涉企案件审理机制,统一涉企裁判标准,实现审理精细化、高效化。简单的案件,优先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力促简案速办;疑难、复杂案件,充分采用听证、鉴定、函询、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案件。同时,推出涉企行政复议类案审理指导意见,统一全市复议裁判尺度,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打造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行政复议救济模式。
三是强化涉企法治服务,提供精准法治体检。通过组织协调会、座谈会等方式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着力解决企业与行政机关沟通不畅问题。以审理具体案件为切入点,通过全面审查、专业研判,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醒其经营风险和漏洞,促进其合规建设,从源头上避免风险及争议。
四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水平。探索队伍建设新路径,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深圳市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府任命首批39名行政复议官,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人员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和履职能动性。
完善服务体系,为企业发展织密“法治防护网”
南都:在建设覆盖全市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深圳如何更好满足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
蒋小文:深圳被誉为“中国民营经济第一城”,商事主体总量和创业密度稳居全国前列。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企业和企业家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在搭建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方面,在市、区、街道、社区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在各区、街道两级平台开通涉企法律服务窗口。近3年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年均提供法律咨询近30万人次,受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超过15万件次。在此基础上,我们率先探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园区、服务企业,指导推动在全市52个园区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整合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在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方面,指导推动公证机构以企业需求为服务向导,拓宽公证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模式、优化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大力推行“线上办”,在“深i企”平台上线“企公证”小程序,实现商事公证指尖办理。强化供需对接,引导推动公证机构为重点行业、企业制定个性化公证服务清单,设立专业涉企服务团队。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3家公证机构入选首批“广东省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构建“公证存证通”“前海知产公证云平台”等在线证据保全公证系统,显著降本增效。近3年,我市公证机构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公证4万多件。
在涉企司法鉴定服务方面,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解决深圳企业所遭遇商业秘密、专利、著作权侵权等纠纷,提供初步证据链构建、侵权风险评价、诉讼抗辩分析等方面的专门性服务。2025年,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工作的司法辅助能力。近两年,我市纳统司法鉴定机构所出具的电子证据法院采信率达100%。
在商事纠纷化解方面,全市已培育调解组织45家,在册商事调解员2683名。全市商事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解案件约46.63万宗,涉及金额约1531亿元,调解成功约5.51万宗案件,涉及金额约150亿元。我市成立了全国首个商事调解行业协会,发布了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探索建立了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员资格评审机制。承接商事调解国家级标准化试点,11个商事调解行业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文件正在制定发布中。《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授权深圳探索由司法行政部门对商事调解组织进行统一登记与监管等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商事调解活动。
在加强律师服务方面,经市政府同意出台《深圳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律师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政策支持。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深圳律师办理社区相关法律事务超8.4万项;组织普法“六进”活动188场,发动律师志愿服务4.56万人次,服务时长超5.5万小时;依托农民工、手语、妇儿维权等专业志愿律师团和深圳创客法律中心开展公益法律咨询活动超百场。在涉外领域也做了一些工作。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打造集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研究智库于一体的新型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机构。持续开展“双招双引”工作,现有10家外国律师事务所、9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设立代表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深圳代表处数量较2023年初增加233%。组建深圳市涉外法治服务团和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新锐人才库,涵盖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等专业领域涉外律师人才,入团律师106名,入库律师1008名。指导成立28个产业链法律服务团,围绕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让商事主体“轻装上阵”
南都:深圳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如何帮助企业防范风险、稳健前行?
蒋小文:在支持企业主动开展合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方面,我们持续完善企业合规标准指引体系,出台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深圳市企业实施首席合规官制度工作指引》《企业廉洁合规治理指南》《数据交易合规评估规范》等4部全国首创性标准和指引。目前全市企业合规地方标准和指引共计40余部,为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提供方法论指导。
我们坚持全方位打造企业合规服务体系,建设深圳市企业合规服务平台,并推动构建市、区、重点园区三级企业合规服务平台体系。组织编写《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等系列企业合规管理指导丛书,在全国率先打造涉外经营合规风险预警平台,并在“深i企”平台上线服务版块,为深圳百万企业提供合规风险提示和预警服务。
同时,我们注重体系化培养企业合规专业人才队伍,依托市企业合规协会、企业合规师培训示范基地培养企业合规师超600名,支持深圳数据交易所认证数据交易合规师197名,持续为企业输送高质量合规管理专业人才。
南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率先破冰,如何通过制度创新为商事主体提供“二次机会”?
蒋小文:在深化破产改革方面,我们积极传递“个人可破产、可重整、更可再创业”的理念,深圳在全国率先构建起“法院裁判+政府管理+管理人办理+公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现代破产办理体系。我们率先建立个人破产咨询与辅导服务机制,提供个人破产事务咨询服务约1.7万人次,完成申请前辅导超5000人次,组建个人破产管理人队伍并为个人破产案件提出管理人人选,制定10项业务标准以及内地首部个人破产领域的地方标准,建立个人破产信息登记与公开、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等数十项首创制度,其中4项制度两次入选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改革项目”入围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评选的2024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案例”。
南都: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接下来还有哪些措施在积极谋划?有哪些可以期待关注的?
蒋小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关键要看法治举措能否落到实处。接下来,我们将聚焦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要在这几个方面。第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重点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第二是大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市推广应用“执法监督码”,加快推行“扫码入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第三是推动涉企法律服务迭代升级,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针对境外重点国家和地区法律风险的预警和处置机制,搭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第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创新,全面优化企业合规服务体系,出台加强民营企业合规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强化重点产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合规指导,推动市、区、重点园区三级企业合规服务全覆盖,并不断健全破产事务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庭外重组服务机制,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再生,厚植经营风险可控制、诚信者经营失败可宽容的市场经济沃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策划:刘岸然
统筹:徐全盛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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