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在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5月底,我国登记在册私营企业数量突破5800万户。然而,尽管民营中小企业数量庞大,但其经营稳定性相对较弱,抗风险能力不足,长期面临融资难题困扰。如何才能降低融资门槛,让民营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活水”?
在2025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千色花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达昌提出建议,呼吁强化企业内生信用管理能力,推广信用创新模式,打破数据“孤岛”,创新融资支持政策,构建“信用即资产”的金融生态。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答复中表示,将加快出台《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拟对公共管理部门作出的企业信用评价作出统一规范,构建“敢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建议营收超2000万企业设立独立信用管理部门
“当前,民营中小企业在内生信用管理能力上存在短板。”黄达昌在调研中发现,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较为薄弱,且普遍未设立独立信用管理部门,职能分散,加剧了信用风险。对此,他建议加强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教育,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信用管理专业培训,为企业提供系统化信用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营收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设立独立信用管理部门,并将其纳入“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倒逼企业练好“内功”。
针对信息共享机制梗阻等问题,黄达昌建议复制推广信用创新模式,打破数据“孤岛”。他认为,应推广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挥平台推动解决大量中小微企业因缺乏信贷记录而成为“信用白户”等问题、助力金融机构全面评估企业信用的作用。同时,建议推广江门市会同多方制定的湾区标准《企业信用评级业务规范》,支持港澳银行机构利用企业特色化信用信息拓展内地业务,实现对港澳信用评级的有效兼容。
此外,黄达昌还建议搭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如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债券发行等。推广“知识产权信用贷”,允许企业以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为增信手段。同时,建议加快修订《企业破产法》,对恶意逃废债行为增设“职业禁入”条款,用法治手段筑牢信用底线。
拟对公共管理部门作出的企业信用评价作出统一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给出答复,一一回应黄达昌的建议。
答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制定《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拟对公共管理部门作出的企业信用评价作出统一规范,推动市场化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并持续提升评价水平,助力金融机构客观、准确、全面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推动构建“敢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在打破数据“孤岛”、促进信息共享方面,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指导地方建立平台并与全国平台联通,形成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全国一张网。此外,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开放信用信息查询使用。
此外,答复还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平台建设,提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和金融产品一站式查询,为民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应,下一步将加快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深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系统联通、联合建模等方面的合作,开发更多符合民营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同时,创新融资服务,加大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广应用,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进一步拓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南方+记者 吴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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